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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法院召开桂林市松杉房开公司、桂林润松休闲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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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易升龙 喻孝鹏  发布时间:2019-09-11 10:55:36 打印 字号: | |

2019年9月9日下午,由灵川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桂林市松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桂林润松休闲健身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267名债权人参加,为案件顺利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桂林市松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桂林润松休闲健身有限公司共同开发“桂林漓江奥林苑”房地产项目,因经营管理不善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经债权人申请进入破产程序。并依法指定广西嘉合律师事务所担任两公司管理人。

据该案主办法官介绍,该案被列为2018年灵川法院第一号破产案,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涉及人员多。截止2019年9月9日,管理人共计收到债权申报523笔,其中货币债权申报223笔,实物清偿的购房债权300笔,另核查职工债权75笔。二是债务数额巨大。申报金钱债权总金额为1958132013元,要求实物清偿的涉及房产300套。三是债权人涉及全国各地,社会影响大。四是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各债权人之间的权利冲突严重,矛盾尖锐。因两公司所负债务巨大,且两公司开发的“桂林漓江奥林苑”项目众多房产涉及一房多卖、将已出售的房产进行抵押以及拖欠工程款等问题。五是债务形成时间跨度大。从2012年至2018年跨度达7年之久

为保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灵川县人民法院院长石玉碧对会议的筹备非常重视,并亲自参与会议安保工作,协调安保力量。会前,灵川县人民法院还积极督促管理人与各债权人代表就债权审核等相关事项提前进行沟通,并对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逐项排查,与情绪反应比较激烈的债权人逐个进行沟通,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引导债权人以合法手段表达自己的诉求。通过多方努力,桂林市松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桂林润松休闲健身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完成了各项会议议程,为案件的顺利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来源:广西桂林市灵川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宝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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