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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中院增设民事审判第四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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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季政良  发布时间:2011-07-24 00:34:07 打印 字号: | |
  根据百色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增设民事审判第四庭等事项的批复》,市编委同意中院增设民事审判第四庭,将民事审判第三庭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职能划入民事审判第四庭,增核科级领导职数3名。民事审判第四庭的主要职责:依法审判涉外、涉港澳台合同、侵权、证券、期货、票据、公司、破产、信用证纠纷等案件;依法审理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裁定的案件;依法审理申请撤销、承认与执行国际裁决的案件;依法审理有关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仲裁条款效力的案件。
来源:百色市中级法院
责任编辑:张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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