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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离婚诉讼案件中当事人低龄化原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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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凌  发布时间:2011-08-23 09:10:17 打印 字号: | |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稳定和谐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至关重要。随着“80后”一代逐步进入适婚年龄,他们正逐步成为离婚的高发人群。罗城法院在近几年审理的离婚案件中,80后当事人逐渐成为主力军,离婚案件低龄化比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2011年1—7月份罗城法院共新收民事案件455起,其中离婚案件203起,在新收的离婚案件中80后涉案主体案件多达124起,较之2010年同期,比率增长26.45%,这类婚姻案件数量的快速增长,严重影响家庭的和睦和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将对当今离婚案件日趋低龄化的原因进行剖析,并提出些许对策和建议,以供商榷。

    一、案件特点

    1、案件当事人呈现低龄化趋势明显,年轻夫妻离婚案件中,离婚主体的年龄相对集中在24至35岁之间,尤其以80后为主,其中独生子女占多数。

    2、当事人婚前了解甚少,此类离婚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闪婚”型的,双方婚前认识、了解的时间很短,有的甚至只有两三个月即领证结婚,婚后一两年之内便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属于典型的“闪婚”“闪离”。

    3、易引发家庭矛盾纠纷。由于多是独生子女,此类案件涉及家庭等多方面,特别是有了孩子后,将孩子甩给自己的父母,依然洒脱的享受单身,不尽为人父母的责任和义务。对于子女今后的健康成长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

    二、原因分析

    1、 缺乏宽容。80后独生子女中许多人以自我为中心,社会责任感和家庭责任感淡薄,跟父母从小过分溺爱,凡事帮孩子拿主意,养成孩子缺少忍让性、宽容度有直接关系,这导致了他们的婚姻稳定性下降。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一代人对婚姻感情质量的要求更高了。对平淡生活的不满,使得他们不愿意凑合,一些由生活琐事引发的"婚姻死亡"现象就越来越多。

    2、经济依赖。婚后双方依然按照自己原来的生活方式生活,紧随时尚潮流,自己的收入不足时,不懂节制,向父母伸手接受老爸老妈接济。直到产生两个家族的矛盾且一发不可收拾。

    3、家务低能。做家务是年轻夫妻婚姻生活中的"软肋",加之缺乏宽容、理解的个性往往容易因为“谁洗衣,谁拖地”之类的琐事成为轻言离婚的导火索。有调查显示,在已成婚的"独生代"家庭中,有30%聘用计时工来做家务,20%由父母定期为其整理房间,80%的家庭长期在双方父母家里"蹭饭",30%的夫妇连自己的脏衣服都要拿到父母家里洗。

    4、思想开放。这一代年轻人婚姻观念较之父辈大幅度开放。随着社会生活方式的多元化,通信手段的进步、交往渠道的扩展、人们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传统的婚姻观念容易发生变化。他们不再满足于平淡的婚姻生活,积极追求新奇事物,未结婚时往往自由惯了,不习惯受婚姻的约束,进入婚姻围城后,还迷恋单身生活,在社会交往中出现婚外情、网恋问题,给以前相对稳定的婚姻带来了很大冲击。

    5、草率"闪婚"。80后到了适龄年龄后,"闪婚"也随之成为流行词。很多"闪离"的80后最后几乎都会说:之前不了解对方,没想到他(她)那么多毛病,而导致"闪离"的前提正是看似时髦的"闪婚"。婚前缺乏深入了解,没有经过慎重考虑就草率结婚,结婚后感情基础不牢靠,而都市生活节奏快,人心容易浮躁,发生矛盾后不懂得自我调适和双方谅解,缺乏社会责任感,就容易草率离婚。

    三、对策建议

    1、树立正确的婚姻观。要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婚姻管理机关等多方面的职能作用,通过庭审讲法、到基层社区发放法制宣传资料、讲授法制课、与全县广播电视媒体联合进行法制宣传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婚姻法的宣传,推动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家庭观、增强责任意识,学会在生活中互相包容、理解和支持,彼此尊重对方。

    2、充分挖掘现有司法资源。指派年富力强、办案经验和人生阅历都较为丰富的法官专门审理此类案件,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同时根据当前申请离婚当事人多为女性的特点,适当安排女法官办理此类案件,通过女性与女性之间的设身处地的沟通做好思想工作,尽量挽救更多的家庭。

    3、建立多元化调处化解婚姻纠纷的机制。利用调解前置程序,理清双方的婚姻状况及争执焦点。针对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当事人和案件特点,广开调解渠道,耐心做夫妻双方的思想工作,帮助双方明白彼此间面临的差异和改进沟通方式,鼓励夫妇双方努力维系婚姻,发挥家庭功能,减少婚姻中的冲突。对夫妻感情较好的,只因一时冲动草率引诉的,可采用"冷处理"的方式;对双方因误解或误会引起的离婚,帮助双方消除误会;对婚姻感情确以破裂,在调和工作未果的情形下,应及时开庭依法妥善化解婚姻纠纷。审判中应贯彻和体现"能调则调,多调少判"原则,对死亡婚姻尽量劝离,让双方好聚好散,对尚有和好希望的婚姻,则应尽量调解和好。

    4、多方位的构建社会价值体系。婚姻案件严重影响家庭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要很好的遏制离婚现象,需要整个社会联动起来构建完整的社会道德体系、信任体系和价值观体系。建议在社区工作者中专门培训一批婚姻家庭问题调解员,帮助化解家庭矛盾,实现家庭问题社区干预,帮助婚姻保全、家庭保全。

    俗话说得好“家和万事兴,家齐国安宁”。一家和,天下和;一家不和,四邻不安。家庭是社会的缩影,家庭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幸福,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健康、稳定,只有家庭和谐,整个社会才会和谐。
来源: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法院
责任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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