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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五项措施”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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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 锋   发布时间:2011-09-23 09:07:45 打印 字号: | |
  为提高法院干警的司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实现“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凤山县法院着眼于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高素质法院队伍,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全面推进法院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开拓创新,多措并举,开创了干警教育培训工作的新局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年初制定有详细的教育培训计划。根据法院实际,把“提高干警执法能力为中心、加强在职干警的培养”作为教育培训的工作思路,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对干警培训的任务、时间、内容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每个干警都制定有个人的学习计划。为把学习教育引向深入,今年8月初,该院还专门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并提出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学习活动月”的号召,为每个干警购买相应书本和教材,形成了良好的学习风气。

    二是以提升司法能力为重点,抓好法官和干警的全员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化解矛盾、调处纠纷的经验方法等。在培训方法上,采取请专家、资深法官面授教学、参加自治区高院“周末讲坛”授课和专题培训、观摩庭审活动、进行案例点评等形式,不断提高干警的审判执行业务技能。

    三是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对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院领导和业务庭法官进行集中培训,今年对参加司法考试的干警还安排了一个月的脱产学习时间。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干警,报销全部考试费用,并给予一定的补助金和依法报批法官资格等。这些措施极大的调动和激发了干警的学习热情,2005年至今全院已有7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

    四是完善培训激励机制。为保证各项教育培训工作的落实,院党组规定由政工部门负责,根据培训工作量的大小、难易程度,制定出相应的考评记分标准,并把学习考核与年度个人目标考核挂钩,将学习培训与使用管理相结合,完善学习激励和约束机制,实现以往由“要我学”变为“我要学”的转变,激发干警的学习自觉性。

    五是开展信息报道和写作技能培训。院党组定期召开新闻信息工作会议,坚持每季度对各庭室科队的宣传员授课一次以上,并邀请广西日报、广西电台、河池日报等新闻媒体的编辑记者给全院干警教授新闻宣传报道的方法、技巧以及如何发现法院新闻题材、怎样处理案件报道、怎样提高新闻稿件上稿率等内容,经过培训,全院干警尤其是宣传员初步掌握了新闻写作的方法,为更好宣传法院奠定了基础。
来源:凤山县法院
责任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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