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提升法院队伍的职业素养,不断推动法院队伍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9月22日,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召开集中警示教育动员会,对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
会上,富川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何绍锋传达了上级法院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会议的精神,并对该院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进行了全面动员和具体部署。他要求,认真按照动员部署、集中学习、自查自纠、整改提高四个阶段的具体要求,严格落实责任机制,由纪检监察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通过典型案例教育,触动每一位干警的心灵,增强每一位干警拒腐防变能力;要加强检查指导,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活动出成效;要与建设“阳光司法”、“廉政监察员制度”、“大调解”工作、“群众观点大讨论”实践活动等相结合,使警示教育活动出成效。
富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邹朗平在会上强调,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要以中央政法委关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为主线,以加强警示教育为重点,进一步增强干警廉洁司法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提升法院队伍的职业素养,不断推动法院队伍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全院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要树立“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的思想,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严格遵守最高院“五个严禁”规定,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在生活中规范言行、端正作风。要善于通过典型案例进行自我警示,把握道德底线,展示法院法官廉洁司法的良好形象。要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加强自我学习,结合工作岗位实际,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