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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保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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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覃仕科  发布时间:2011-09-28 08:21:16 打印 字号: | |
  为扎实推进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环江县人民法院积极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模式,实现了警示教育活动在实际工作中收到实效。

    一是责任细化。该院及时组织全体干警召开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相关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标准,细化责任分工,真正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总揽全局抓、班子成员分工具体抓、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是力量集中。为营造警示教育活动的浓厚学习氛围,该院集中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二辑)》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献资料,观看了优秀廉政党课系列光盘,开展了典型案例讨论;同时,组织干警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廉政图片展,撰写心得体会;召开廉政专题讲座、家属助廉座谈会,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教育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组织典型案例讨论6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3次,集体廉政谈话12次,召开家属助廉座谈会1次,集中警示学习8次,阅读廉政书籍25本,撰写心得体会90余篇。  

    三是自查评议。该院召开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对照“五个严禁”和作风建设方面等存在问题展开民主评议,批评与自我批评,全院形成民主评议,崇廉树新风的良好氛围。 

    四是逐一排查。该组织党员干部逐一填写《个人廉政风险自查表》、《个人廉政风险防范承诺表》和《单位廉政风险排查一览表》,通过排查,要求干警确定整改措施,并形成剖析材料,构筑起干警坚固的“防腐墙”。  

    五强化统筹。以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结合当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案件“大回访”活动、司法作风建设等实际工作形成结合,形成警示教育向纵深发展。  

    六是激励典型。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并将活动中先进经验做法,加以总结推广并宣传,树立法官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

    七是制度健全。通过教育活动排查出的廉政风险及存在的问题,对全院现有相关规章制度加以健全完善,确保得以落实,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二是推进案件审判质量规范化建设;三是完善审判后勤行政保障工作制度;四是严格审判工作绩效考评考评机制;五是完善干警培养考评与激励机制;六是建立廉政谈心长效机制。
来源: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法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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