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合浦县法院在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开展的“政法三项重点工作”活动中,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抓廉政、强队伍、促审判”的工作思路,采取三项有力措施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倾力打造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司法队伍,确保司法公正廉洁,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推行阳光工程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实行开门纳谏制度,积极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旁听庭审、视察法院、进行座谈等,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地将法院的各项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让审判工作更加阳光、透明,使社会各界更加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由正、副院长于每月的14日、28日轮流接待来访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和案件当事人的申诉,当面解决问题,使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得更快、更及时;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在各乡镇设立固定巡回审判点,法官坚持定期到巡回审判点开展工作,把法庭开在田间地头和当事人家中,争取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事人家门口。
二是实行立体监督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从立案环节入手,随案发放案件质量监督卡,案件审、执结后,由监察室和相关业务部门对部分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在执行环节,充分发挥执行局廉政监察员的作用,对执行案件的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审监庭对所有审、执结的案件进行评查,一案一表,逐案评查,找出审、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事后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各业务部门所办案件和遵纪守章情况进行督查;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旁听审理案件,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以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为了全面实行规范化管理,新一届院党组重新修订完善了涉及政务管理、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专门设立了督查室,由督查室会同纪检组、监察室、政工科根据阶段工作目标、重要决策事项、领导批办事件、规章制度落实制定督查方案,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定期进行常规督查,通报阶段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及建议,督促责任部门限期改进。截止目前,共整改问题3个,完善制度9项,形成了按制度办公办事、靠制度管案管人的良好局面,为公正廉洁执法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