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下午,我院召开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动员大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卢上需作动员讲话。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黄逢志主持会议。各基层法院在分会场通过视频网络参加了会议。
卢上需院长全面阐述了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明确指出,促使全体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抵御廉政风险,尊崇职业道德、坚守司法底线,珍惜工作岗位、自觉遵纪守法,是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目的。
卢院长对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全体干警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法院的部署安排上来,按照活动方案分阶段按步骤扎实推进。一是领导带头,落实责任。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主动带头学习、带头转变观念、带头查找问题、带头研究和落实整改措施,真正把党员干部学习、实践的热情调动起来,推动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二是解放思想,勇于创新。要大胆创新,既借鉴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又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仅要完成好“规定动作”,还要从法院工作特点和审判实际出发,选准和创新“自选动作”,确保教育活动有声有色,出新出彩。三是把握导向,加强宣传。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及时报道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情况,反映开展活动取得的成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统筹兼顾,促进工作。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正确处理好开展活动与做好工作的关系,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卢院长强调,全市法院干警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好集中警示教育活动。要在学习认识、切实整改上见成效,在健全制度、推进工作上见成效,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上见成效,在提高素质、树立形象上见成效。
黄逢志组长对活动开展提出六点具体要求。一要落实领导责任,防止走过场;二要按照活动方案狠抓落实,认真查摆问题;三要加强检查指导,防止活动流于形式;四要把警示教育活动与当前的主题教育、阳光司法结合起来,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五要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六要严格自律,遵守各项制度,时刻维护法院、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