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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桂:加强自律坚决抵制请托说情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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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陆湘斌  发布时间:2011-09-29 09:18:03 打印 字号: | |
  临桂县人民法院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通过党组会、庭室会、座谈会的形式,通过学、讲、训、查等方式,把《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五个严禁”结合起来,使全院干警准确把握行为准则,加强自我约束、自我保护意识,在工作中坚决抵制请托说情之风。

    预防提醒突出学习教育。通过学习宣讲、座谈讨论、网上发布等方式,组织法院在职人员认真学习讨论《若干规定》,熟知具体内容,增强遵守、贯彻、维护制度的自觉性,在工作中约束自己言行,自觉抵制请托说情之风对办案工作的干扰影响。同时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禁说人情、打招呼、批条子,影响正常办案。

    深入对照突出廉洁自律。全院干警结合自身实际,严格对照《若干规定》,认真查摆自身是否存在私下接触本人审理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亲属、代理人、辩护人或者其他关系人;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打听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是否存在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代理人、辩护人或者其他关系人转递涉案材料等行为。逢会必讲廉洁自律,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联系实际或宣讲法律法规,或讲述廉政故事,或分析反面典型案例,或针对苗头旁敲侧击,使干警在耳闻目染、聆听中受到启迪和教育,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自律性。

    规范行为突出监督检查。该院纪检监察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本院各部门贯彻落实《若干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部门,严肃批评并督促其限期整改,对违反本规定的法院工作人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同时通过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对干警8小时内、外进行全方位跟踪监督,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始终保持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来源:临桂县法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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