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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坚持四字方针强化队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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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毅  发布时间:2011-10-09 08:33:09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大力推行以人为本的管理方式,把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作为关键环节,注重对干警思想观念的引导,从“情、真、实、公”四个方面全力构筑风正、气顺、人和的工作环境,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是对待同志,注重一个“情”字。 建立了院党组成员对干警的三访谈制度,即干警及家人患病时访,经济有困难时访,家庭有难题时访,思想有波动时谈,工作有困难时谈,岗位有变动时谈。从生活上关心,在工作上支持,用集体的温暖感染干警,增强队伍的凝聚力。通过开展谈心活动,及时做通干警的思想工作,扼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而营造和谐的内部环境。

    二是民主决策,贯穿一个“真”字。为调动干警参与管理的积极性,院里的重大决策,都广泛征求干警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我为法院献计策”活动,征求干警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部分合理建议已被采纳。

    三是确立目标,立足一个“实”字。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出了“求真、务实、充实、提高”的工作要求,院党组成员率先垂范,并要求全院干警以此为奋斗目标,以加强基层建设为工作重点,解决制约队伍素质提高的实际问题。

    四是选人用人,体现一个“公”字。 在人员的使用、提拔上,坚持公正、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公道正派的选人、用人,以公开的程序、公正的结果赢得全院干警的拥护和信服。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法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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