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人民法院针对法院系统反腐倡廉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立足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不断创新管理措施,着力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加强法院反腐倡廉建设。
一是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该院以法院系统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组织干警针对自身岗位特点,认真查找个人思想道德、司法作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和执行制度机制等容易发生问题的廉政风险点,根据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并将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和防范措施统一交到本院纪检组监察室,然后进行分析、分类评查风险等级,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切实筑牢防线工作,努力实现法院队伍“零违纪”目标。
二是采用现代信息技术防控。随着法院现代信息技术的开发和运用,该院利用审判流程软件管理,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今年7月份正式启用锐新审判管理系统,加强审判管理软件的操作培训,从立案、分案、审理、执行、归档都应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管理和追踪,按照计算机随机分配案件的原则排定案件承办人,法官再无法拣案办;电脑系统自动预警案件审限,杜绝或减少案件超审限的风险。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引进并启用《人民法院司法文书纠错系统》,加强裁判文书校对工作,提升裁判文书质量。
三是加快推进“阳光司法”。围绕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拓宽人民群众对审判和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的原则,推行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等六项司法公开,制定《陆川县人民法院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实施方案》和《陆川县人民法院“阳光司法”工作考核事项》,把“阳光司法”公开事项的责任分解到庭科室、到岗位、到人,进一步健全“阳光司法”的考评机制,构建开放、透明的“阳光司法”,打造摸得着、看得见的司法公正,防范法官利用司法权、审判权、执行权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四是注重从细节入手建章立制。围绕法院日常管理各项工作关键点及环节,抓细、抓实内部管理和审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陆川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暂行规定》、《陆川县人民法院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工作纪律若干规定》和《陆川县人民法院督促检查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通过多种可行措施,加强了法院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近三年来,群众举报干警违法违纪的问题逐年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