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大会上郑重强调:“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广西玉林市玉州区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文惠新就是“把群众放在心上……把群众当亲人”的实践者,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戴。
多年的基层办案经验,让文惠新摸索出了针对性较强、成功率较高、社会效果较好的换位思考促调解,因案制宜巧调解,辩法析理明调解,消除症结精调解,得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的认可。
一、 换位思考促调解
在民事调解工作中,文惠新主张与当事人换位思考,让当事人想象自己处于对方角色的情况,站在对方的立场、角度认识问题、体验情感,使双方的思维扩大,真正彼此理解,并达到和解的目的。
三位云南籍农民工来到法庭,一进门就泪流满面:“孩子没了,老板也不愿意再赔钱了,我们好傻啊,怎么向家里的老人交代啊!”原来,这三位农民工家庭三个不满7岁的小孩,在一个砖厂取土形成的水坑中玩耍,结果全部溺水身亡。听着三位农民工痛哭失声的倾诉,文惠新也流下了眼泪:“我是一位母亲,我深知失去子女的痛苦,你们放心,公正的法律会帮助你们得到应有的赔偿的。”法官的泪水和承诺,让三位农民工流下了感动的热泪。文惠新当即给他们立案,并按法定程序办理了三案的诉讼费减缓手续。被告是辖区内有名的企业能人,文惠新多次电话通知老板到庭,但他不理不睬,坚持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还在电话里骂文惠新:“你这个法官,不帮本地人,反而帮外地人,吃里扒外!”而文惠新只要一听说被告在厂里,就马上前往做工作。一次、二次、三次,以法说理,以理说情,劝说砖厂老板换位思考。她反复追问老板:“如果你是这三位悲惨的农民工之一,你希望你的老板怎样处理呢?”还从法律上告知其诉讼风险,目前原告只要求砖厂承担20%的赔偿责任,调解结案对双方均有利。如果不调解解决,原告增加诉讼请求,主张砖厂承担全部责任或均等责任,判决结果也许对砖厂不利。被告感受到了文法官也在“换位”为他着想,终于被她的执著和热心、耐心、诚心所感动,愿意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并自动履行了46000多元的赔偿款。
文惠新的“换位思考促调解”,具有灵活性和超前性,符合司法规律,体现了爱民亲民的政治要求。她坚守良知、信仰法律、恢复失范的做法,值得广泛颂扬。
二、 因案制宜巧调解
文惠新善于根据不同案件特点、案件类型及个案当事人的特点,深入查找案件争议焦点,选准矛盾转化的交叉点,“对症下药”,促使案件成功调解。
陈某和钟某因相邻房子拆建发生纠纷。陈某拆旧建新,准备打第一层楼面时,因钟某家楼的飘飘阻挡无法建上。陈某要求钟某拆除,钟某坚决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陈某诉至法院时,正值玉博会期间,陈某建房所用材料堆在城站路边,影响了市容市貌。陈某一次又一次到法院要求快审快结,钟某则坚持认为陈某无理,要求法院尊重历史,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很多法官都劝文惠新算了,依法判决不用费太多心思。但她一心想化解双方的矛盾。她走访了双方的邻居,了解当时双方共用墙的历史。当得知双方的争议焦点是共用墙时,她亲自到现场勘验,不顾施工场地的危险,到模板和钢筋凌乱的双方楼顶上测量,又亲自到土地局查找当年双方的房屋档案资料,同时设法请当事人最信任的亲朋好友帮忙做工作,使双方当事人有“台阶”可下。开庭审理时,她利用黑板画图分析,将双方争议范围进行直观的讲解说明,以法说案,以理服人。此案经庭前、庭中、庭后多次调解,最终调解结案。
文惠新的“因案制宜巧调解”,就是从情、理、法各个角度分析问题,当事人心甘情愿接受,确实“巧”,体现了“为民”。作为这种实践的范例,是马锡五审判方式。如今重新汲取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力量,倡导“司法为民”,也是文惠新对过去“惠民”司法传统的继承,对于树立司法在民众心中的公正形象具有现实意义。
三、 辩法析理明调解
文惠新发现不少当事人对争议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缺乏了解,甚至存在错误认识,因此在诉讼中总认为自己有理而缠诉不休。对此,文惠新在调解中强化了释法、说理工作力度,耐心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法律法规,使当事人对案件有正确的理解,为调解打下良好基础。
2006年5月,新联村一对同胞兄弟为了450元的遗产闹上了南江法庭,双方为此竟然都花了几千元请律师。文惠新决定将这起标的小、影响大的继承财产纠纷案安排在兄弟俩所在的新联村市场里进行庭审,并通知辖区内所有村人民调解员参加旁听,同时邀请玉林电视台现场拍摄并向社会播放庭审过程。原、被告从小丧父,其母亲独自抚养兄弟俩长大。哥哥成家后分了家,弟弟一直与母亲相依生活。2003年母亲病故,也是弟弟尽孝办理了母亲的丧事。没想到为母亲仅留下的450元的继承款的分配问题,兄弟俩竟然争执不下,哥哥的一纸诉状更是把兄弟之情彻底打断。为了让这兄弟俩拉近距离,也为了让乡亲们评理,文惠新改变了以往的庭审方式,和他们拉起了家常,还让熟悉他们的邻里谈起了兄弟俩小时候的趣事。童年快乐的时光,兄弟往日的亲情,母亲多年的辛苦,在乡亲们你一言我一语中一一重现在兄弟俩的脑海中,他们满脸的怒气慢慢缓和了下来。最后,哥哥主动说了自己的不是,弟弟也检讨自己的脾气不够好。看到时机成熟,文惠新大胆地提出:“不如你们兄弟俩把争议的钱送给多年来帮助过你们,现在已经年老的亲舅舅吧?”法官的提议马上得到兄弟俩的一致同意,旁听席上也响起了乡亲们热烈的掌声。这堂生动的法律与道德相结合的教育课,不仅让群众在现场体会到法律的尊严,也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受到了深刻的社会法制教育。
这,就是文惠新 “辩法析理明调解”的实践发明,很有哲理。古训有云:“得民心者得天下”。自古赢得民心之法,在于亲民,实行亲民政治,淡化“官”的观念,打破官民的隔膜感,唤民众的衷心拥戴。文惠新,她给我们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树起了和谐司法的“标杆”。
四、 巧借外力助调解
按照文惠新“巧借外力助调解”的方法,就是在审理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案件时,她会邀请相关行业的专家配合调解。专家精通专业知识,能够帮助当事人正确认识案件事实和分清责任,具有较强的说服力。
广西运美集团通过玉林某电脑公司购买12台打印机,但打印机安装好后一直未能正常使用。双方在付款问题上发生纠纷。官司一打就是3年。文惠新接办了这个案子。她邀请了电脑方面驻玉林维修站技术人员实地调试打印机,对调试中出现的问题多次与北京联想总公司联系协调,并把出现问题的打印机送到北京进行调试。期间,文惠新多次上南宁、访北京,给北京商家打了100多次电话。在北戴河疗养期间,她还跑到北京总部咨询技术问题。她的真心、真情,感动了双方当事人,更感动了北京总公司。公司自愿回收这批打印机,并给经销商退回货款。最终调解了此案,化解了双方的纠纷。
文惠新是好样的,调解的热流在她身上涌出一种司法核心价值观的“为民”。
五、 消除症结精调解
文惠新在做调解工作时仔细分析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和心理活动,准确把握讼争焦点,消除症结,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2006年春节前夕,玉林市玉州区南江镇一个红砖厂合伙人去世后,在经营权问题未协商的情况下,合伙人之间因不信任发生哄抢砖厂的事件。双方共80余人,个个手持器械,剑拔弩张。关键时刻,当地党委政府想到了文惠新。面对如此严峻的事态,她沉着冷静地分析情况,到现场直接做双方的工作,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保证厂里的财产不被哄抢。在天气阴冷又未吃晚饭的情况下,她坚持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一直到晚上11点,平息了合伙人之间对抗的情绪,各方均同意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这时,文惠新放异春节休假时间,一次又一次地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当事人的积怨。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近5个月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砖厂也在诉讼中恢复了生产。玉林市、区、街道三级党委对此纠纷的妥善解决给予了充分肯定。文惠新也因调解出色而戴上了亮闪闪的“全国先进工作者”奖章,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表彰。
当笔者从大众媒体和网站读懂了文惠新的先进事迹后,更深刻地领会到广西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殿龙提出“远学陈燕萍、近学文惠新”的含义。文惠新是我们广西土生土长的其中代表,是我们广西法院的骄傲。文惠新“调解五法”最核心的是用真心真情化解矛盾,体现了法官不厌其烦的执著精神。我们学习文惠新精神,就是要学习她牢记宗旨、司法为民的崇高理想;学习她胸怀大局、爱岗敬业的优秀品质;学习她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职业道德;学习她克服困难、乐观向上的坚强意志;学习她把群众放在心上当亲人的公仆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