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西巴马县法院注重建立健全廉政建设制度,将廉政建设贯穿于司法工作全程,夯实廉政建设根基,实现法院干警连续数年无投诉举报、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该院建立教育为主、领导带头、制度保证、强化监督与惩罚的反腐倡廉机制,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将纪律作风建设作为绩效考核内容,通过捆绑式责任即以追究责任人员、问责庭室负责人、扣减庭室目标考核积分的方式约束每一位干警言行,形成“干警?庭室负责人、庭室负责人?分管院长、分管院长?院长”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机制,推进廉政长效机制建设;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始终坚持重要部署、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向党委、人大、政协汇报制度,定期向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先后邀请4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旁听各类重大案件的审理,认真听取、接受监督指导意见,确保审判执行工作公开公正地进行;在审判、执行等重点部门和岗位设立内部廉政监察员,监督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的日常审判执行活动,保证司法权的廉洁行使;设立24小时举报录音电话和电子举报信箱,对于干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由纪检监察部门及早教育。
巴马县法院还坚持每年节假日前向干警发出廉政信,取得了干警及其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邀请其家属监督法官八小时之外的行为,创新节前教育和日常教育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