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风廉政工作关键要看落实,落实的关键在检查监督,一年来,扶绥县人民法院成立党风廉政建设监督领导小组,坚持每年对各部门进行定期巡查制度、定期汇报制度和定期的通报制度,切实对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时监督。该院主要着重抓好“两个监督”:
一是进一步完善内、外部监督的结合点。通过进一步完善法官业绩考评制度、审判监督、案件评查、廉政谈话制度、信访接待、百名干警下村屯、院长接待日、设置录音功能的投诉电话等多种渠道,使监察工作一路“绿灯”、畅通无阻。今年6月27日该院从各部门中任命了13名廉政监察员,主要负责本部门人员思想动态,对干警在纪律及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提醒和教育,对本院法官、干警在立案、接待、开庭审理、送达、执行等与当事人接触的活动中的不文明、不规范言行进行监督。
二是积极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监督案件的调查反馈、接受质询,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开展座谈交流,新任干部向人大宣誓,及时向人大汇报法院工作,将法院的审判工作及廉政建设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既获得了人大的理解与支持,也促进了法院队伍整体的作风廉洁。
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工作,该院全体干警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队伍建设得到大力加强,全院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进步。其中2011年上半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42件,结案461件,结案率85.1%,同比上升15.4个百分点,其中刑事附带民事的调撤率达100%,受理各类执行案件88件,涉案标的总额547.45万余元,已执结75件,执结标的金额达508.01万元,案件执结率为85.23%,同比上升16.59个百分点,其中执行和解71件,执行和解率为94.67%,同比上升65.07个百分点。该院荣获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执行庭被评为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中东法庭和司法警察大队被评为全区法院先进集体,并记集体三等功。该院今年被评为全区法院“立案窗口”创建工作达标单位。扶绥县法院被县人民政府命为“县文明单位”,两名干警分别荣获全区先进个人和全区办案标兵,并记个人三等功。五名法警去年参加全区法警业务技能“三大能手”竞赛中,分别荣获八项“射击能手”、“擒敌能手”、“执勤能手”等光荣称号。
一年来,全院干警依法办事和反腐拒变能力大大提高,共接待当事人来访1463人次,没有反映该院有违纪违法的行为,无一干警因违纪违法而被查处,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促进了该院各方面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