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义务廉政执法监督员是人民法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深化司法公开、加强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的一件大事。12月2日下午,兴宁区法院在该院四楼会议室,举行了第八届义务廉政执法监督员聘任仪式,聘请兴宁区人大代表曾庆生等八位同志为该院第八届义务廉政执法监督员,任期为两年。
聘任仪式上,兴宁区法院韦春恩院长给向每位执法监督员颁发了聘书,曾庆生、黄正海两位同志作为监督员代表发言,他们表示,将会在继承和发扬以往执法监督员优良工作作风的基础上,发挥自身工作特点,提升监督水平,同时也会在各方面进一步支持法院的各项工作。参加聘任仪式的法官代表也在会上作了发言,就法院工作的内容、特点等方面向执法监督员们作了介绍。韦春恩院长在总结发言上就做好廉政执法监督员的工作提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把握形势,充分认识聘任廉政执法监督员工作的重要性;二是监督员要增强责任感,积极履行职责;三是要加强联系,互相配合,共同推进法院工作。
此次聘任工作已是该院两年一度聘请义务廉政执法监督员制度执行的第八届。长期以来,该院的选聘工作始终坚持严格的标准,按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较强的监督检查能力,较好的社会影响和公众形象等条件,经过单位选荐而来。这一届聘任的义务廉政执法监督员代表性强,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工作者,有中共党员也有民主党派人士,有国企、民营、基层办事处等方面的代表,年龄层也体现了老中青几个方面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