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也是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的活力所在。新的形势赋予纪检监察工作新的内涵,只有用创新的思维和举措,破解工作难题,才能真正把握法院工作的主动权,不断实现量的积聚和质的提升。兴安法院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做了如下创新。
举办岗位廉政教育培训班,授课内容中一个重要方面是进行警示教育,包括到监狱进行现场教学、观看警示教育片等环节。培训结束,进行廉政知识考试,并对考试情况进行通报和点评。培训历时四天,内容扎实,时间紧凑,法院学员反映:“效果出乎意料地好。”特别是请在监狱服刑的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后,有的学员甚至感叹:“把伸出去的手又收回来了。”
组织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建立岗位风险控制机制,提升风险管理水平。针对可能出现的腐败环节制定预警措施,要求每个干警交纳廉政风险押金,由纪检监察部门登记造册记录违法情况,总结优秀法院先进经验做法;兴安法院狠抓干警岗位廉政风险的动态管理,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从制度上将腐败隐患及时清除。
按照“规范用权、公开示权、合理分权、科技控权、追究制权”的工作思路,把岗位廉政教育与审判业务紧密结合,加强对“立、审、判、查、服”的重点监督,收到明显实效。兴安法院针对腐败易发多发岗位和环节,查找风险点,开展和谐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形成标准化操作范本。建立“廉政指数评价体系”,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根据结果有针对性地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和重点监管。结合纪检监察部门统计的结果进行评优评先。
通过紧密结合实际、形式多样、内容全面的岗位廉政教育活动,接受教育的各级领导干部的纪律作风和廉政意识更加强烈,对党纪国法的了解认知更加明晰,抵御贪腐思想的能力有所增强,维护了司法稳定,促进了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