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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桂:“三个坚持”加强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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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陆湘斌  发布时间:2012-02-10 11:19:03 打印 字号: | |
  2012年新年伊始,临桂法院十分注重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努力做到“三个坚持”,争创廉洁机关,带动队伍建设,促进审判工作,在新的一年里使各项工作驶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坚持宣传教育不放松,让廉洁意识入心入脑。临桂法院以深入开展“阳光司法”主题实践活动及“我为临桂做什么”大讨论大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干警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构筑自觉抵御各种错误思想影响的“防火墙”。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思想,进一步强化宗旨教育,真正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掌权”的问题,坚持文明司法、热情服务,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为群众排忧解难;加强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引导干部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自律意识,努力在法院内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坚持全方位监督不放松,确保队伍纪律严明。坚持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庭审工作、对法官庭审礼仪进行评分;坚持公开接受当事人及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督办、限时回复。从庭审活动是否规范,开庭是否准时,着装是否规范,窗口部门有无对群众冷、硬、横、推、消极、拖拉等现象,是否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是否按时上下班,是否按规定落实外出请假、登记制度等细节抓起,促使干警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抓好廉政监察员制度的落实。

    坚持问题查处不放松,坚决打击歪风邪气。坚持做到了“三必查”,即实名举报必查、线索具体举报必查、涉及法院队伍建设之歪风邪气必查。一些重大问题,本级查不了的建议上级查,一个部门查不了的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查。同时,实行案件查核专办制度,及时受理反映违反审判纪律的问题,对干扰审判、违法裁判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信访件,做到事事有查核,件件有回音;一经查实,处理到位、追究到人。
来源:临桂县法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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