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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级法院举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提交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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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02-13 16:38:41 打印 字号: | |
  • 全区法院院长会议在南宁召开
  • 上中下三图:各中院级法院、海事法院院长向罗院长提交责任状。
  近日,在全区法院院长会议期间,自治区高级法院举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提交仪式,16位中级法院、海事法院院长向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殿龙提交了《二0一二年广西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责任状规定,各中级法院、北海海事法院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高级法院负责督促检查、加强指导。同时,根据《全区各中级法院、北海海事法院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细则》,将责任内容进行量化,各项指标细化到部门、落实到个人,进一步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到实处。今年,自治区高级法院将往年现场签订责任状改为现场提交责任状,也节省了会议时间。
来源:广西区高级法院
责任编辑:广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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