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11年12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开展全区公正廉洁模范法院和全区公正廉洁先进法院评选活动。评选条件为:在1991年10月3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法院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评为“公正廉洁模范法院”;在2001年10月3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法院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评为“公正廉洁先进法院”。
各中级法院审核推荐永福县人民法院等13个法院为“全区公正廉洁模范法院”候选对象,推荐马山县人民法院等20个法院为“全区公正廉洁先进法院”候选对象,具体名单如下:
1.全区公正廉洁模范法院(13个)
永福县人民法院、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苍梧县人民法院、龙州县人民法院、大新县人民法院、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柳州铁路运输法院、凌云县人民法院、田阳县人民法院、西林县人民法院、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2.全区公正廉洁先进法院(20个)
马山县人民法院、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灌阳县人民法院、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南丹县人民法院、东兰县人民法院、凤山县人民法院、忻城县人民法院、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扶绥县人民法院、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田林县人民法院、田东县人民法院、那坡县人民法院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2月15日至2月21共7天。公示期间,对拟推荐候选对象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或政治部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举报电话:
纪检组监察室:0771—5735633
政 治 部:0771—5788139
通信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邮政编码:530028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