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研究 > 纪检监察
全州:规范评估拍卖工作 构筑廉政“防火墙”
分享到:
作者:昌婵  发布时间:2012-02-16 10:39:40 打印 字号: | |
  全州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精神,规范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等工作。2011年,该院共受理委托鉴定、评估、审计和拍卖案件57件,无一起因当事人对评估、拍卖机构的选择而产生质疑,为全院审、执工作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出台《全州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评估、审计、拍卖等工作实施细则》。成立专门对外委托办公室,将审判、执行工作与委托评估、拍卖工作分开。

    规范对外委托工作流程。涉及司法鉴定的,由主办法官召集当事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到对外委托办以抽签方式确定鉴定机构,对外委托办制作委托书委托。涉及评估、拍卖的,一律以抽签方式确定评估、拍卖机构后由对外委托办办理委托手续。

    严格公开制度,增强工作透明性。公开选择和委托评估、拍卖、审计、鉴定等专业机构,公开技术报告。

    严格监督制度。向当事人、代理人、专业机构负责人公开监督机构并发放监督卡,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为对外委托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构筑廉政“防火墙”。
来源:全州县法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见习)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