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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荣获“全区公正廉洁先进法院”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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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覃瑞晟 罗雪松  发布时间:2012-02-29 16:26:29 打印 字号: | |
  2月29日,在全区法院2012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南宁市兴宁区法院被自治区高院授予“全区公正廉洁先进法院”称号

    2001年以来,该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法院的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优异的成绩。连续11年该院无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先后荣获了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政治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先进文明单位”“广西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院”、“自治区法院先进集体”“广西法院系统政工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还涌现出了“全国模范法官”陈玉萍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个人。

    一是加强班子建设,树立公正廉洁模范。长期以来,该院班子十分重视对班子自身的公正廉洁教育工作,坚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勤勉亲政,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大力弘扬新风正气确保领导班子队伍的纯洁高效。在全院内部树立起了“党风廉政建设向领导看齐”的良好反腐倡廉榜样。

    二是创新教育形式,培养公正廉洁意识。该院在开展各类公正廉洁教育主题教育活动中,在完成好各类规定的学习教育工作的基础上,善于创新教育载体,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类“自选动作”,提升主题教育活动的趣味性,带动全院干警积极主动开展学习,不断扩展教育深度广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全面管理体系。该院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使廉政建设沿着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建立起了一整套涵盖法院全面工作的制度规则

    四是创建廉政文化,营造廉洁文化氛围。该院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还注重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大力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以先进的法院廉政文化激励人、培养人、启发人、凝聚人,促进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来源:南宁市兴宁区法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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