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研究 > 纪检监察
宁明法院四大措施增强反腐倡廉实效
分享到:
作者:周美芳 黄文轩  发布时间:2012-03-13 15:36:30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宁明县人民法院院以廉政教育、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审判质效、完善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执行力,增强反腐倡廉建设实效性。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线。坚持组织每个干警每周集中学习一次,主要贯彻学习上级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以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二是改进司法作风,打造廉洁队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强化司法作风管理和作风巡查力度。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文化建设,组织学习《法院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院官行为规范》和《人民法院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转发上级法院院关于在工作中防止法院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工作的若干文件规定,进一步提升干警职业修养,严肃执法意识。

    三是组织对照检查,全体自查自纠。对照干警作风建设整体要求,针对干部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责任人员,规定责任时限,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完善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是完善制度建设,构筑多方式监督。采用电话督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领导督查与部门督查相结合,平时督查与集中督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对干警纪律工作作风进行督促检查,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来源:宁明县法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见习)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