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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纪委书记廖昌军出席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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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梅清  发布时间:2012-03-21 10:01:15 打印 字号: | |
  3月20日下午,贵港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贵港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廖昌军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扎实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为富民强市新跨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安排2012年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贵港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勇等院领导及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蒋少云主持。

    会上,廖昌军充分肯定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要认清法院系统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及任务,群众对审判机关的期望值越来越高,中央和各级党委对法院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求更高、更严,法院必须坚持审判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做到同抓互促、共同推进。

    廖昌军要求,要全面加强法院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切实提高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具体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锻造铁的纪律,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群众信任的干部队伍。坚决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执行党的组织纪律,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执行群众工作纪律,切实增强执法为民的自觉性;二是强化刚性约束,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要认真贯彻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立案、审判、执行和人事管理、财物管理等内部监督制度,要坚持公开制度,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领导、认真履职,切实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要正确处理法院纪检组与院党组和当地纪委的关系。

    廖昌军强调,要加强联系协作,形成推进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加强组织协调贯穿查办案件始终,要坚持组织协调与依法履职相统一,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的配合协作和业务交流,努力把反腐倡廉和审判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开创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会上,贵港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勇从四方面部署2012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一是准确把握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切实增强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更加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富民强市新跨越结合起来,要更加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建设一支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结合起来,要更加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建设与推进法院科学发展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二是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筑牢思想根基,保持队伍纯洁性,要在思想政治建设上下更大功夫,要在加强组织建设上下更大功夫,要在加强作风建设上下更大功夫,要在公正廉洁司法上下更大功夫;三是不断推进阳光司法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科学化水平,要积极推进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深化司法公开机制建设,深入贯彻落实阳光司法各项措施,要健全完善举报查办机制建设;四是切实加强领导,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组织保证,全市法院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反腐倡廉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方力量、推动责任落实,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实施。
来源:贵港市中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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