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法院的纪律作风,完善制度执行保障机制,促进全市两级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根据最高院《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百色市中院于4月20日成立了审务督察办公室。
审务督察办公室的职责是:开展日常督察和专项督察工作,推动法院的纪律作风建设,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开展审务评议工作,听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完成院领导及上级法院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审务督察员有具体而明确职责要求,特别强调监督员要做到六个“不得”:不得在督察中隐瞒、歪曲或捏造事实;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干扰本院各部门或下级法院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到公正执行督察任务的礼金、礼物、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擅自在被督察的法院报销费用;不得泄露督察工作秘密或其他审判工作秘密;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百色中院审务督察办公室成员共6名,均为抽调该院的精兵强将组成,并配有督察专车和一整套工作仪器。届时,6名人员将按规定开展日常督察和专项督察工作,履行好督察员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