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上午,自治区高级法院召开高院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动员会,决定,自治区高级法院机关将从今年4月底开始,在全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坚持预防为先,强化源头治理,确保队伍廉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罗殿龙强调,高院机关要立足源头治理,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技术为支撑,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导向深入。
罗殿龙在动员讲话中指出,司法廉洁事关司法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个别案件裁判不公、徇私枉法的现象,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也时有发生,直接影响到人民法院的整体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廉政风险防控通过建立“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免疫屏障,对审判权、执行权等权力实施有效监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罗殿龙强调指出,廉政风险防控是紧贴执法办案、服务审判工作的需要,是立足审判职能、提升司法公信的需要,也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提高法院队伍素质的需要。高院机关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院党组部署要求上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在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取得新的成效。
罗殿龙就高效优质开展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调,要准确把握廉政风险防控的目标任务、内容步骤和原则,确保取得实效。一是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组监察室组织协调、部门为主体、依靠干警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要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深化、延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方法和途径,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同部署、共推进,层层抓落实。三是要坚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重点加强行使审判权、执行权、司法政务管理权,包括人事、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采购及基建项目管理权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实行重点防控。
动员会由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罗诗汉主持。罗诗汉要求,高院机关要立足部门和个人实际,在摸清权力职责界限,找准风险点,严格制定防范措施等方面狠下功夫,扎实、高效地开展好防控工作,使高院机关的廉政风险降至最低程度,进一步确保队伍纯洁,不断提升司法能力。
按照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分级管理、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高院机关将于2012年在全院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到2012年底,初步形成覆盖各部门和各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网络,建立制度保障、程序运行、技术监控和考核评价等配套体系;到2013年底,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推动高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推进高院反腐倡廉建设特别是预防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