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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法院四举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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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许新芳、邓敏  发布时间:2012-05-15 15:45:15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贯彻落实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近年来,桂平市法院多措并举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工作,确保各部门切实依法依纪办案,从而不断提高办案效率与质量。

    重领导。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各项工作机制,及时调整了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同时细化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逐项分解,落实到每一名班子成员,实行一级抓一级,及时对各级领导纪检监察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年终绩效挂钩,增强分管领导和各责任部门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与积极性。

    建制度。纪检监察部门不断完善自律、惩戒、监督、考核等各项工作制度,并要求干警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与本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合作,建立超审限案件预警制度,做好本院网页信息管理及审判文书上网监察工作;做好案件质量检查工作,及时对案件质量的检查情况作出通报,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对策,使案件审判进一步公正和规范。

    拓渠道。积极开展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的实践教育活动,利用干警大会、党员大会,传达上级法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精神,强调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最高院的“五个严禁”;组织全院各党支部每年清明期间缅怀革命先烈,发扬传统信念;做好信访监察工作,及时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办公楼大厅、走道和办公室装饰廉政格言、廉政名言警句,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强监督。发放《审判纪律监督卡》、建立案件报结制度,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和廉政监察制度,任命16名庭室领导兼职担任廉政监察员,同时借助外力,邀请市人大代表担任执法监督员,强化对审执工作中不廉行为的监督。
来源:桂平市法院
责任编辑:许新芳、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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