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注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坚持立足源头,注重防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近年来,该院干警违法违纪行为一直保持“零记录”,群众满意率逐年得到提升,2011年被为江州区纪委评为“廉政文化示范单位”,2012年被自治区高级法院评为“全区公正廉洁先进法院”,有力地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该院紧紧围绕执法办案这条主线,进一步细化岗位职责,按照“谁在岗谁防控,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实行分类防控、分级监督,以岗位工作人员自我防控为基础,各职能部门负责防控职责范围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部门负责人承担风险防控的主要责任,使每名干警牢固树立起“一岗双责”意识、风险意识和防控意识。同时,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责、权、利相统一的岗位目标绩效考核机制,将岗责体系、工作流程、工作规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等进行汇总,实行权力、责任、流程、制度、风险、问责追究“六个公开”,使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规范运行,风险在公众监督下规避。
为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有效监督,该院充分发挥立案庭、审监庭、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分工协作,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强化监控,变监管为控制,变监督为预防。一是在立案庭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利用信息资源动态采集分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业务运行数据,逐步实现对各业务庭案件办理的内容、依据、条件、程序和时限进行实时监督和动态防控;二是审监庭定期对办结案件进行评查,在评查中分析归纳权力运行风险情况,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实现廉政监督的日常化和预警的常态化;三是加大明察暗访和例行检查力度。由纪检和政工部门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为干警设立高压线,保证队伍的自律和廉洁;四是聘请廉政执法监督员。聘请1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为党风廉政执法监督员,及时征询他们对法官的工作作风、整体素质、党风廉政建设、审判工作、公正效率、廉洁意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梳理反馈;五是主动接受监督。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认真执行人大各项决议、决定,对人大、政协转来案件及时反馈结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切实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