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东县人民法院紧密联系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结合创先争优活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有力地促进了该院廉政建设。
强化组织领导。每年年初即召开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教育广大法官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为人民掌好权,为人民用好权。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院长与主管院长、主管院长与各部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廉政教育制度化和经常化。利用院党组会议、全院干警大会、党总支会议、全体党员大会等各种会议,学习中央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廉政法规,向广大法官灌输廉政方面知识,用典型案例教育广大法官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明确因行为不廉而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使廉政司法润入广大法官的心田。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每年安排一段时间对广大法官进行专项警示教育活动,定期组织法官到监狱,现场听取犯人忏悔,接受警示教育。以活生生的实例,警示广大法官时刻绷紧廉政之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坚持完善廉政监督卡发放制度。坚持实行廉政监督卡发放制度,并使该项制度在审判工作实践中不断得以完善。所有案件在立案环节就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向社会各界公布院长“一把手”手机号码,让院长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外界对法院和法官廉政方面的信息,及时将廉政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消灭在萌芽状态,使监督不流于形式,切实取得实效。
严格廉政考核制度。按照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责任书,在年底对各部门和每一位法官进行廉政执法情况进行考核,并建立廉政档案,对举报有廉政问题的法官,经纪检监察部门查证属实的,部门负责人要承担一定领导责任,取消责任人所在部门和负责人评先资格,取消责任人晋级晋职和评先资格,问题严重的依纪依法给予责任人必要的政纪党纪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