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研究 > 改革调研
平乐法院9名中层领导干部获县人大任命
分享到:
作者:李祉源  发布时间:2012-06-19 16:45:55 打印 字号: | |
  • 法院干警表态发言。
  6月18日,平乐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平乐县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全票通过了该院拟任1名专职审委会委员、5名庭长和3名副庭长职务的报告。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谢海明主任向王秉东等9名干警颁发了任命书,并希望获任命的干警坚持依法办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加强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正确行使手中的审判权力,恪尽职守,严于律己,注重办案效果,提高社会公信力。 新任命的专职审委会委员王秉东等法官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以毕生的精力投入到法院审判事业,公正司法、廉洁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满腔的热情扎实开展工作,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此次任命旨在进一步完善了该院的队伍建设和队伍管理,整合法院人力资源,将审判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任命为专职审委会委员,加大对案件质量的把关力度,使一批年轻优秀干部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为法院发展注入活力,从而激励全院干警敢于承担责任,激发创先争优、赶超跨越的工作热情,为实现人才兴院打下了坚实基础。
来源:平乐县法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见习)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