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东县人民法院更进一步地加强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度建设,在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度建设方面多有创新和尝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坚持先民主后集中的原则进行,务求合法、科学、有效,首先责成各庭、室、队、局自我排查,看哪个岗位易发、多发廉政风险,科学梳理易发、多发廉政风险岗位工作流程,依法明确易发、多发廉政风险岗位各个节点的职权运行原则,必要时,对易发、多发廉政风险岗位重要节点的权力依法科学进行分解,报院党组审批。立案庭立案审查关依法科学地分解为证据审查关和诉讼请求与事实一致性审查关,证据审查关由庭长负责,事实与诉讼请求一致性审查关由副庭长负责,坚持无直接证据依法不予立案原则,诉讼请求与事实不相一致依法告知变更诉讼请求而非擅自变更诉讼当事人诉讼请求原则。为防止法官徇私舞弊,故意不告知原告开庭时间,对原告所提起的诉讼按撤诉处理,院实行统一告知制度,由立案庭以邮寄送达方式告知;为防止法官徇私舞弊,故意把简易公告贴在不易被原告和被执行人发现的地方,以程序合法为借口缺席判决,强制执行,剥夺和侵犯原告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利,院明确规定:原则上不允许实行简易公告的方式进行公告,必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告方式的有关规定,在原告和被执行人容易发现的地方和媒体进行公告,否则将被视为违法办案,不管诉讼当事人是否上访,都将严肃追究案件承办人的违法责任。
这样一来,立案、审理、执行的各个环节、各个步骤更趋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涉诉信访案件明显大幅度减少。最新民意调查显示,社会各界群众对该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满意率高达98%,创下历史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