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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峰法院认真组织庭审旁听 发挥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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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斌  发布时间:2012-07-05 15:59:38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阳光司法活动,切实加强机关党员的廉政意识,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打造公信法院形象。7月4日下午,鱼峰区纪委联合鱼峰法院,组织区直机关部分单位的领导、权力部门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约50余人,以旁听庭审形式接受了廉政教育。鱼峰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刘阳,区政法委副书记刘阳赞旁听了庭审。

    该案被告人张某,49岁,大学本科文化,2006年至2011年初,张某在担任鱼峰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索取贿赂共计人民币40余万元。庭审结束后,参加庭审旁听的干部一致表示要以此为戒,自觉保持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自觉抵御各种腐朽落后思想的侵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立足本职、勤勉尽责、廉洁自律。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刘阳表示,举办此次活动,对于加强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促进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据悉,近年来,鱼峰区法院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加大庭审公开力度,促使审判执行工作更加阳光、公开、透明。此次向社会公开庭审,为该院阳光司法主题活动打响重要一枪,同时也充分发挥了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作用,达到警示和教育社会的目的。
来源:柳州市鱼峰区法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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