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坚持“教育、制度和监督”的治本方针,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树立和维护了人民法院“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该院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在工作中,明确一把手负总责,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每位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所承担的责任。年初,院长、各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层层签定责任状,狠抓落实,分级负责,权责明确。同时,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把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作为院、庭主要负责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领导不力、甚至放任不管,导致本部门出现问题的,对分管院领导和各庭科室队负责人坚决追究责任。
为了从根本上、源头上杜绝干警违法违纪,该院进一步完善了审判管理机制。一是强化了《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规定》,通过对案件立案、送达、排期、开庭等审判流程进行统一有效的监督管理,实现了审判权的“三权分立”。二是强化了《院长听审评案制度》,院长、庭长每月旁听审案不少于2次,并填写庭审质量监督意见表,评优促劣。三是扎实开展公正执法专项检查活动,强化《案件查评制度》,实行审监庭普查案件与分管领导抽查案件相结合,对查案情况逐月进行通报。四是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及案件查评不合格的案件,由审监庭提出审查处理意见,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确定责任,按本院岗位目标责任制及有关规定规定严格予以确认追究。
此外,该院针对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易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地方,做到超前工作,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监督,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监督制约办法,规范干警行为,避免问题发生。实行了办案监督卡制度,在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的同时发放“公正司法、文明办案监督卡”。开展案件回访活动,特别是对执法人员在执法中能做到使用文明用语,回访中没有发现执法人员简单粗暴、索要财物、接受宴请、报销费用等现象,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严肃审判纪律和工作纪律,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