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规范干警的从业行为,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更好的履行职责,防范廉政风险,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干警签订了廉政承诺书,承诺遵守各项廉政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廉洁司法。2012年上半年,该院累计受理刑事、民事、执行等各类案件924件,审执结案件801件,结案率为86.69%,结案均衡度为99.43;行政审查案件、行政非诉审查执行案、国家赔偿案件均无收结案;办理诉前联调案件358件,一审民事案件巡回开庭326件。目前,全院未收到一起群众举报,亦无法官涉嫌违禁,更无党员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违法乱纪的举报。
该院廉政承诺的内容主要包括: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严格执行覃塘区法院制定的各项制度,自觉履行本人的岗位职责。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人愿意接受有关党政纪律及法律的处理。廉政承诺书要求全体干警牢记法官的神圣职责,做到廉洁司法、公正办案、执法为民,做一名公平、正义的法律守护神,树立人民法官良好的职业形象。
该院党组同时把廉政承诺落实情况将纳入各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对其本人诚信度、工作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