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政法综治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以来,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足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坚持“途径广、模式多、成效明”,积极能动司法,将法院日常审判工作跟铁路企业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有机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系列活动,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7月24日下午,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又应邀为南宁铁路局党校2012年中青干部培训班的50多名学员上了一堂以预防职务犯罪为主题的法制课。每一位在该党校“充电”的干部学员不仅党性教育得到提升,敲响了拒腐防变的警钟,同时也将“2012政法综治集中宣传月”活动,在三院辖区内做出了新的拓展与延伸。
课堂上,宁铁中院刑庭庭长韦龙,结合近年来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情况和现今社会整体的反腐形势,从职务犯罪的概念、种类、特征、量刑标准等方面,向学员们阐述了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剖析了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危害,总结了经验和教训,提出了预防的措施和对策。针对职务犯罪的多样性、典型性,还以贺州市国税局局长受贿、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广西中医学院原院长受贿案和中铁25局集团恒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受贿案等三个案件为例,将“借款”与“索款”的区别、职务犯罪构成自首的条件、事前无受贿故意,但事后收受“感谢费”是否构成受贿等六个问题与学员们分组互动讨论,学员发言、提问踊跃,现场气氛活跃。课后,学员们纷纷表示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筑牢思想防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刻做到警钟长鸣,严守法律法规,不越“雷池”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