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人民法院把廉政风险防范与审判工作紧密结合,紧紧围绕重点岗位、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查找廉政风险点,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完善管理制度,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切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该院坚持院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组监察室组织协调、部门为主体、依靠干警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依纪依法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并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闭克武同志担任组长,其他院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设廉政监察员负责本部门具体工作。
为有序开展本次防控工作,该院首先对各部门所行使的权力进行梳理,摸清行使权力的种类底数。其次查找确定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产生的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部门职能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再按照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因素,按“高、中、低”三个等级进行评定,对不同等级的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最后针对廉政风险和风险等级,结合审判管理、绩效考评和阳光司法工作,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采取自下而上、自我梳理、交叉评议、集中审核、完善措施、稳步推进的方法进行。年底领导小组对全院推进工作进行重点抽查和检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将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年终绩效考评。
凤山法院加强对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不断完善业务工作流程,认真落实风险防控工作的各项措施,加大对重要岗位和重点人员监督力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科学规范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