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按照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自治县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要求,深入分析当前该院反腐倡廉的形势,查找出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重要工作日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以“三严格”建立起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严格责任内容。年初,院党组书记、院长与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制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意见》,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层层分解,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干警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工作机制。
严格责任制度。该院以重点岗位为中心,开展“排查防控廉政风险”活动。通过自己找、相互查、群众帮、统一调等多种手段,确定项权力事项、风险点。在此基础上,以制约和监督审判权、执行权为核心,完善规章制度,形成了结构更加合理,更便于操作,较为健全的制度体系。建立了全方位监督“隔离带”,为彻底杜绝裁判不公、队伍不廉、形象不佳的现象筑造了一道又一道防线。
严格责任考核。成立了法院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及日常考核小组,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干警政治思想建设、作风纪律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等目标管理项目进行严格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对职业道德优秀的法官给予表彰奖励,对职业道德不合格的法官进行诫勉谈话和重点教育,以弘扬先进,鞭策后进,增强广大干警遵守职业道德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