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及自治区高院的有关通知要求,深入推进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8月6日,南宁市中院召开2012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动员会议。中院全体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廉政监察员以及各县、城区法院纪检组组长、监察室主任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曾建华代表中院党组对上半年全市两级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做了总结,并部署了下半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同时,对《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说明,强调中院机关要立足源头治理,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技术为支撑,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引向深入。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腾同志对全市两级法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周院长指出: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将预防腐败工作进一步深化、延伸和具体化,是人民法院反腐倡廉新形势的客观要求,是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规划及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具体举措,是从根本上爱护和保护广大法官干警、确保队伍纯洁的具体体现,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确保司法公正廉洁的重要保障。两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准确把握廉政风险防控的目标任务、内容步骤与原则要求,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落实,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发挥作用的保障措施。周院长强调:司法廉洁事关司法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个别案件裁判不公、徇私枉法的现象,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也时有发生,直接影响到人民法院的整体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廉政风险防控通过建立“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免疫屏障,对审判权、执行权等权力实施有效监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会议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小庆主持。张副院长要求中院机关要立足部门和个人实际,弄清权力职责界限,找准风险点,严格制定防范措施,扎实、高效地开展好防控工作,使中院机关的廉政风险降至最低程度,进一步确保队伍纯洁,不断提升司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