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提要】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文化建设日益成为国家与人民重视的一项重要工程。在经济的快速发展的今天,国家司法体制的不断改革发展也将成为一项势在必行的重要任务。我国司法进程的推进应该是面面俱到的,在注重提供司法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同时,对于司法文化的建设也不能忽视。目前,我国的文化建设正推向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法院文化建设已成为我国法院系统重视与努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大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有利于弘扬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利于树立良好的法院形象、有利于建设优良的法院队伍、有利于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等等。因此,进一步落实法院文化建设工作,对于我国司法建设与实践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客观分析法院文化建设的内涵,总结了法院文化建设的特点即特殊法治文化现象、特殊主体现象、特殊结构现象。从而进一步剖析其重要性,同时综合我国目前法院文化建设的现状,总结法院文化建设存在的不足与困难,即法院文化建设行政化、法院文化建设形式化、法院文化建设盲从性、法院文化建设单一化。更好地提出相应的建设方法与途,即精神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物质文化建设、行为文化建设。为求能够更好推动法院文化建设工作。全文共6549字。
【关键词】文化 建设 思考
自改革开发以来,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社会各方面建设也随之进行着巨大地改革创新。近年来,我国司法体制改革速度也日益加快。这对于我国法院文化的建设来说,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积极加快法院文化建设,对于加快我国法制建设步伐和法官职业化进程、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方面都具有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法院文化建设事业已逐渐成为提高法官队伍素质,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和有力保障。
一、法院文化建设的内涵
从古自今,文化都是一个广阔的意识范畴。文化是随着人诞生及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而产生的,是人类生存和历史发展的集中表现之一。《辞海》中将文化界定为:“从广义来说,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从狭义来说,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文化是一个多义性的概念,在学术上存在着许多争论。笔者认为文化是具有社会学意义的一定的人群所共有的意识形态、行为模式、生活方式以及其在物质上的体现,包括思想、信仰、价值标准、语言、传统、习惯、制度、组织机构等。
1、特殊法治文化现象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是一个以法官为主体和代表的特定人群的集合,也应当形成一种特定的法院文化。“法院文化是法院群体在长期的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一种共有的精神,是其特有的、共同遵循的一种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以及与之关联的物质表现的总和。”[1]法院文化应是整个文化系统中的一种特殊文化现象,同时也是我国法治进程的一种客观体现。法院这一国家机构存在是我国法治直接体现,而法院文化区别与其他领域的文化在于其本身具有的法治性。在国家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司法事业不断发展、司法队伍不断壮大的局面下,法院文化也愈来愈受到重视。法院文化的建设也理应发挥其法治的特点,为弘扬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我国司法公正做好强有力的保障。
2、特殊主体文化现象
综观法院文化的各种特征,人始终是法院文化中最重要决定因素。从一定意义上说,所谓法院文化,就是以“法院人”这一特定主体所形成的一种特殊文化。法院文化应该是以法官、法院工作人员为主体所共有的思想观念、行为模式和生活方式以及其在物质上的体现,其中包括司法理念、价值取向、思维方式、知识结构、审判经验、管理制度、行为模式、以及语言、习惯、传统等。法院文化关乎“法院人”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只有努力做到知与行的全方位统一才能更好地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3、特殊结构文化现象
法院文化应由四部分构成,这四部分犹如金字塔,层层升华,重在更好地为我国司法事业添砖加瓦。第一部分是精神文化,也是法院文化的基础层面;第二部分是制度文化,也是法院文化的核心层面;第三部分是物质文化,也是法院文化的表层面;第四部分是行为文化,也是法院文化的中介层面。该四部分缺一不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共同构建完善合理的法院文化体系。
二、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纵观我国历史,实践可以充分地证明先进文化具有巨大魅力和独特功能,并能在潜移默化中发挥教育、熏陶、引导、规范、凝聚、激励等作用。法院文化既是司法实践的产物,亦是激励法院队伍积极向上的精神力量,也是维系法院整体形象的精神纽带。“一个缺少文化积淀的国家是苍白的,一个缺乏了文化根基和浓浓文化氛围熏陶的法院和法官群体也是难以令社会公信的。”[2]近年来,人民法院在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等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同时也获得了可喜的成绩,为推动人民法院科学、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对于端正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打牢“为民司法”思想基础、充分运用先进文化力量强化价值观念、坚定法官对法律的忠诚、激发法官队伍活力、提高法官个人修养、完善法院规范化管理、大力宣传法院工作、增进内部的团结和谐、树立良好法院形象、提升法院形象、树立司法权威、增强司法发展软实力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法院文化建设的不足
目前,我国法院文化建设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在各项建设工作获得可喜成绩的同时,我们亦要清醒地认识到法院文化建设中存在的不足与困难,只有做到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地去研究、解决问题,才能更好地推动法院文化建设进程。
1、法院文化建设趋于行政化
在实践中,法院文化建设存在过于行政化的问题。在实践中,一些法院比较急功近利,盲目下达文化建设的任务和指标,并随意规定文化建设的期限,并对文化建设进行所谓的“量化考核”,这一作法不仅违背了文化建设的规律,同时也让法院文化建设迷失了正确的方向。同时一些法院对于法官的业绩考评缺乏一个科学化、系统化、客观化的评价标准,现用的考评标准不能很好地适应法院的发展方向,也不能很好地体现法官的工作水平。过于浮夸的任何和指标、流于形式的考核标准,导致法院文化建设出现阻滞、法官也无法对自己有一个清楚、正确的定位。法院文化建设趋于行政化,将使法官对法院文化建设积极性下降,同时也将影响法院文化建设的进程。
2、法院文化建设趋于形式化
在实践中,某些法院由于缺乏对法院文化建设的全面理解和科学定位,导致在法院文化建设中出现走形式的错误作法。简单地认为法院文化建设只不过是法院文化“物质化”建设。只重视于表面上的建设,并没有深入挖掘法院文化建设的深层涵义与内容。往往认为只是开展文娱活动、组织书画展、悬挂文化匾牌或标语、投资改善法院环境便是“文化建院”的全部了。这是一个严重的认识错误,并没有领会到法院文化建设的深刻内涵,也没有进一步剖析法院文化建设的方方面面。过于注重法院文化建设的表面,并没有将法院文化建设的各方面连接紧密,使得法院文化作为“形象工程”和“花瓶工程”。[3]看表面似乎很有成效,但是其实不过是一张一戳就破的幌子罢了。而且,这样简单肤浅的法院文化建设,亦得不到社会公众的认可,与公众的认可度将有一定的差距。
3、法院文化建设趋于盲从性
在实践中,某些法院在法院文化建设的过程中没有做到实事求是与联系实际,出现了一些脱离自身实际,毫无目标地盲目仿效的现象,这导致法院文化建设出现随意和无序的盲目性。由于国外法院的文化建设较我国法院的文化建设起步早、经验足、措施良,所以很多都是盲目照搬外国法院的文化建设的相关经验或措施,从而完全忽视了我国国情和法院现状,导致法院文化建设误入迷途。由于我国各地区法院文化建设的前后、优劣情况存在差异,一些法院就照搬照抄另一些法院文化建设比较先进的法院,不顾地区差异,不考虑所处的环境及自身的特殊性,导致法院文化建设的畸形与异化。
4、法院文化建设趋于单一化
在实践中,许多法院将法院文化建设片面、单一化。并没有深入地对法院文化建设的各方面进行探讨与综合评估。普遍存在重物质文化建设,轻精神文化、制度文虎、行为文化建设的现象,导致文化建设出现单一化。很多法院对于法院文化建设的“硬件”设备过于注重,花了很多资源在如何更新办公设施、法院环境建设、改善办案条件等方面。导致法院文化建设变得华而不实,有形无实。
四、法院文化建设的方法与途径
法院文化建设是法院发展目标的行动旗帜之一,同时也是实现发展目标的必然要件之一。法院文化建设对于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及队伍素质的提供都具有一定促进作用,同时对树立新时代人民法院良好新形象也具有重大意义。从目前来看,我国法院文化建设虽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在可喜成绩的背后我们依然可以看到存在不同程度的认识片面及方法错误的问题。因此,加大对法院文化建设方法与途径的研究,对于端正我国法院文化建设的实践指导思想、拓宽我国法院文化建设的实践发展渠道将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这对我国法院文化建设形成一个科学、系统、客观、有效的有机整体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法院文化是法院群体的共同意识,是法院群体成员共同参与审判与管理实践的结果,它必须符合社会进步的要求和期待。为民、公正、效率是我国司法永恒的主题,也应当是法院文化建设永恒的主题。法院文化的核心是法官群体的共同价值观念,法官群体的共同价值观就是要把司法公正与高效、为民放在第一位,以实际行动捍卫法律的尊严。因此,科学先进的法院文化,必须能够引导和激发法院群体的自觉公正、为民行为,充分激发法院群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促进审判工作全面发展。笔者认为,法院文化建设的方法与途径具体可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精神文化建设方面
培育先进的法院文化的前提就是要做好精神文化建设。做好精神文化建设的关键在于培育具有人文特色的法院精神。笔者认为,精神文化建设方面可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司法理念、价值取向、思维方式、法学知识、审判经验。
(1)司法理念
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是法院文化建设精神文化建设方面的基础。法院工作的基点在于实践司法,将司法转化成调纠处纷的公正体现。因此法院人群司法理念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当代中国发展的要求,将成为我国法院司法是否公正,是否为民的关键。为民、公正、效率是当今司法理念的重要要素,也是检验司法理念是否正确的重要指标。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一部分,司法理念的树立与端正不可忽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应当成为法院树立正确司法理念所谨记的指导理念,将国家政治、司法思想运用到具体司法实践操作中,使得法院更好地为民司法。笔者认为,正确的司法理念应该是坚持法律至上、公平公正、一心为民、务实高效的理念。这样的司法理念,有利于法官端正司法态度,对自身的工作与行为的意义提高到更高层次,更清楚地看到自身肩头的重担,更好地人民服务、公正司法。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可以通过定期组织法院人员学习政治、司法等指导思想,并组织研讨会研究交流学习心得,促进法院人员更好地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
(2)价值取向
树立良好正确的价值取向,对于法院文化建设来说无疑等于建好了一道反腐倡廉的围墙。要求法院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职业观是法院文化建设势在必行的举措。抓好党建、廉政思想建设与教育,不断提高法官的思想觉悟和职业道德素质。法官的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不仅要靠自律和锤炼,更要靠先进文化的熏陶。法官职业文化可以促进法官建立起有效的自律机制,形成法官职业道德同质化,从而不断提升法官形象,树立司法权威。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可通过定期组织观看相关廉政警示教育片、树立先进模范、加强法官集体荣誉感的培养等。
(3)思维方式
法院文化建设的特殊性在于其具有浓重的法治味道,是将法律付诸于实践的一项有难度的工作。因此,要胜任具有法治特点的工作必然需要特殊的思维方式。法院人员的思维方式应该是全面的、细致的、客观的、公正的,并能够将这种面面俱到、客观公正的思维方式在实践中淋漓尽致地发挥。要做好司法工作,要具备的思维方式是依法办事、公正严明、权衡利弊、统筹全局、调纷止争、为民解忧等。不能为了所谓的“公正”而背弃法律的原则,也不能因为个人的私欲而让公正失落于利益背后。培养正确的思维方式,可通过学习、借鉴各法院、工作人员的优秀实践经验,在学习中求突破,在实践中求创新,目的在于更好地提升法官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建设更好更强的法院文化。
(4)法学知识
法学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对于从事法律工作的法院人员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法学知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法学知识的学习,二是法学知识的运用。只有将这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才能培养出一支具有专业高素养的法院工作人员队伍。这对于法院文化建设来说,是最为实际的也是最为实用的。缺少这一方面的建设,法院文化建设便不能名副其实。增加法学知识的积累与发挥,可通过对法院人员进行定期的学习培训、考核。
(5)审判经验
从事审判工作的法院工作人员,对于审判经验的积累与总结是相当重要的。在审判过程中的一些技术、技巧性的掌握,能够让法官更好、更快地解决矛盾、问题。这是法院文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为审判工作始终是法院工作的重点。审判经验的丰富,可通过组织优秀审判人员进行传授经验、组织法院进行学习交流研讨、法官年度自我总结等等。
2、制度文化建设方面
培育先进的法院文化,必须充分认识制度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制度文化是通过对法院群体成员的行为以一定的标准,对其行为和心理进行合乎目的性要求的调整,从而达到严格院规院纪,树立法院形象的目标。最高人民法院近年出台的《法官行为准则》、《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等等都是法院行为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为全国法院的群体成员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标准和范围。加强制度文化建设,可通过树立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建立合乎实际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法官评价体系等,进而使得案件质量及法官行为都得到监督和规范,促使审判工作获得迅猛发展。并通过健全法院规章制度,打造法院制度文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司法政务管理、司法人事管理、司法审判管理,建立规范合理的管理制度,从而实现事事、时时、人人都在制度管理之中。对于法院工作、人员应做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倾力打造法院制度文化。制度文化是法院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规范化管理与文化建设密不可分。适时适地调整管理机制和方式,实现高效、精细、有序、简约。巩固和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果,全面实行规范化管理。根据发展需要,针对制度落实过程中显现的存在问题,拾遗补缺,填补制度空白,进一步完善“无缝隙”管理体系。努力把法院文化建设的成果引入规范化管理之中,普及信息技术在规范化管理中的应用,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力度,以信息化促进规范化,进一步提高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3、物质文化建设方面
培育先进的法院文化,必须重视加强物质装备建设。物质文化是法院文化的最直观、外化的形象。它不仅作用于法官自身,有利于法院文化建设的综合体现,更有利于让社会公众更直接地感受法院文化的作用与影响。[4]我国法院进行的“两庭”建设及现代法院穿的法袍,使用的法锤营造的气氛凸显了法院及法官地位、角色的极端重要性。威严的法庭、黑色的法袍与沉静内敛、庄严肃穆、充满思索的司法气质浑然一体,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法院物质文化。加强法院物质文化建设,塑造严肃的司法形象。威严庄重、布局合理、沉稳大气的有形物质环境不仅会对法官公正裁判产生无形的积极影响,而且会对社会公众产生不可取代的感知、教育作用。法院通过物质文化建设向公众凸显法院文化底蕴和公正精神,能够有效增强公众对法院司法裁判的认同感和满意度,以此来塑造自身良好的司法形象。努力做好审判法庭建设,审判法庭要做到威严庄重、布局合理、设置完善,外观造型上要体现出法律的庄严神圣以给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敬畏和尊崇之感。努力做好办公场所建设,办公场所要庄严庄重、经济实用,要处处体现出法院的公正、中立、权威的精神风貌。努力做好司法装备配置。配置司法装备要适应审判工作的特点,不断满足审判工作的发展需要。
4、行为文化建设方面
行为文化建设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其是法院文化建设的最终体现。文化的具体内涵都是体现在人的行为中的,法院人群的行为文化是法院文化的最好体现。首先,应规范化地要求人民法庭庭审行为,将司法为民理念更好地融入到庭审行为中,让当事人能够体会到庭审过程中既有公平与正义,更不乏人文关怀。其次,对于庭外行为也应做好规范,加强调查走访、开展巡回审判法庭、创新首问负责制等,使法院的行为文化深入人心、深入群众,更进一步推动法院文化建设。再次,统一规范法院人员在开庭及接待当事人时的用语和礼仪,做到用语亲切文明、着装大方得体,从而使公众加深了对公正司法的认同感。
五、结语
法院文化建设对于我国司法进程具有不可忽视的责任,同时对于法院的建设与发展也有巨大的积极作用。笔者通过对法院文化建设问题的肤浅的研究,阐述了法院文化建设的内涵,了解法院文化建设自身的特殊性,从而结合法院发展谈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并纵观现今我国法院文化建设的现状,粗略地探究了法院文化建设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通过分析问题提出一些解决的方法与途径,以求能够更好更快地促进法院文化建设的步伐。
【参考文献】
[1]江必新:“彰显法院文化 弘扬法治精神”,法制日报,2006年5月25日第9版。
[2]赵年:“法院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西部法制报,2006年6月29日第3版。
[3]林操场:《新时期法院文化建设之我见》,载于http://wenku.baidu.com/view/ff3c03da50e2524de5187e26.html,于2011年5月17日访问。
[4]杨德龙:《法院文化与法院文化建设》,载于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207202 ,于2011年5月17日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