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人民法院拓宽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渠道,健全“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审务督察员”、“专职监督员”、“兼职监察员”等“五员”监督机制,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监督,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和党风廉政建设。
该院围绕整合监督力量,扩大司法民主和司法监督,健全人民陪审员制度,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32位来自不同战线的人民陪审员,今年上半年通知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245件,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9.59?;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从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等机关聘请12位人民监督员,通过组织人民监督员巡察法院(法庭)、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发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加强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监督;健全内部监督机制,配足监察室专职监察员,在各中层部门配备一名兼职监察员,并从政工、审管办等部门选任审务督察员,组成审务督察小组,采取明查暗访或突击检查方式,加强司法作风、司法廉洁等方面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
通过构建内外监督网络,增强干警接受监督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公正、廉洁、为民的自觉性,近三年来,全院干警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