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成果,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近期集中开展对最高人民法2008至2011年期间出台的相关廉政制度的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此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廉政制度的贯彻落实,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该项活动将开展六项廉政制度的检查并有重点地进行,活动将就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的情况检查,重点检查查处违反“五个严禁”规定行为及深入推进该项制度落实的情况;就贯彻执行《关于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督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情况检查,重点检查专、兼职廉政监察员的配备及作用发挥情况;就贯彻执行《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的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建立任职回避长效机制及查纠违反任职回避规定行为的情况;就贯彻执行《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的情况检查,重点检查落实涉案材料归口管理、上级问案全程留痕及办案人员廉情报告等规定的情况;就贯彻执行《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暂行规定》和《人民法院审务监督工作暂行规定》的情况检查,重点检查设立机构、配备人员及开展工作的情况;就贯彻执行《人民法院监督工作条例》的情况检查,重点检查纪检监察部门的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情况。
活动要求上级法院要派出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走访、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所辖下级法院进行抽查,钦州市中级法院对所辖基层法院的抽查率不低于50%。上级法院要结合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等工作,对下级法院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活动不走过场 、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