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平南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罚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执法监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连续6年多来没有违法违纪被处理的现象发生。主要做法是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实现“五大转变”。
在监督机构上,由不健全向健全转变
过去,平南法院在执法监督工作的机构上很不健全,纪检、监察室只由一个人负责,即两个方面的工作由一个人来完成。没有设立全院的监督领导机构。
近几年来,为了确保监督工作措施到位,平南法院增加了纪检、监察室人员,由原来的兼职的1人增加到专职的3人,并且任命了监察室主任和副主任,同时,建立了全院的监督组织机构,由院领导和纪检监察室、政工科、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等部门人员组成了内部监督机构,明确职责,强化责任。院党组书记、院长作为本院监督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党组纪检组组长具体抓,各业务庭庭长作为本部门负责人,对执法活动组织实施监督。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上下互动、齐抓共管的有序监督局面。
在制度建设上,由零散不完善向系统规范化转变
2006年,平南法院集全国各地有关法院之长,出台了《平南法院规章制度汇编》一书,分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司法行政管理、调研、信访及其他四大块共79项。
制度中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尤为详细和严格,比如《刑事审判若干规定》、《民事审判操作规范》、《行政审判若干规定》、《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程序规则》、《关于执行款物管理规定》、《关于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行使审判工作和监督管理职权的规定》、《关于对审判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实行“一票否决”的规定》、《关于对执行权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督查工作的实施办法》等等,从而形成了规范化管理和监督的大格局。
近年来,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平南法院不断健全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现在已经将纪检监察工作列为每年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工作作风上,由做表面文章向真抓实干转变
近几年来,平南法院针对过去对一些规章制度只停留在表面文章,领导不敢抓、不敢管,充当老好人的情况,强化领导班子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狠抓规章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大胆抓、大胆管。
同时,在每年的绩效考评中,与时俱进,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比如,落实“警醒谈话”或者“诫勉谈话”制度,督查“阳光司法”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直接到各部门检查干警的出勤情况,并且及时予以通报等。
在内部监督上,由发现问题才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三位一体”转变
过去在内部监督的问题上,总是在发现问题才监督,比如,发现有人写举报信或上级有关部门将当事人反映的材料批转督办回来才急急忙忙进行调查监督。这样,既不利于及早发现问题,及早将问题处理,也不利于监督司法公正,更不利于挽救刚陷入违法违纪的同志。
近几年来,平南法院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并举监督的“三位一体”监督方法:事前监督,就是在当事人立案时,发给当事人一个从立案到结案到执行的《廉政监督表》,在法定程序的每一个环节,由当事人如实填写有关办案人员的廉洁行为,结案后直接寄回院部纪检监察室收。在案件的承办人员问题上,直接由立案庭指定到庭的主办案件人员,直接排期开庭,从而有效地避免了当事人与案件主办人的接触,形成了一个“隔离带”。事中监督,就是在审判过程或执行过程中的监督,主要是通过庭长、审判委员会、分管院长的监督,监督的重点放在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实体关,法律适用关,签发法律文书关。事后监督,就是在审结案件和执结案件后的监督。平南法院坚持采取三方面的事后监督:一是坚持案件质量评查制度。近几年来,平南法院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并结合本院实际,制订出台了《案件质量检查评价办法》,抽调本院资深法官组成案件质量评查小组,现在是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对每年本院审理和执结的案件,件件逐月评查,不留死角,形成制度。二是坚持案件抽查制度。平南法院聘请有县纪委、人大、政协、政法委等部门人员参加的案件廉政督查组。对每月审结的案件进行抽查,直接深入案件当事人处了解办案人员的廉洁情况,具体监督事项按照《平南县人民法院回访案件当事人监督卡》的内容进行,主要监督事项是否有:受理案件违规;违规介绍代理人和案件;违反回避制度;私自会见当事人;干扰办案;与当事人有不正当利益关系;私自办案;违规收取诉讼费;汇报案件与文书违规;证据违法;损害诉讼材料;裁判错误;泄漏审判机密;刑事收取罚金是否有不正当交易;保全、评估监督问题等。对发现一件有问题的,依法查处一件,决不姑息迁就。从根本上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确保队伍纯洁性。三是坚持院长督办制度。主要是以院纪检监察室牵头组成联合调查工作组,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处理不公的案件,不廉洁执法的案件,不文明执法的案件,久拖不决的案件等四类案件进行监督查处。
在外部监督上,由被动接受向主动接受转变
过去,平南法院不重视外部监督,常常是外界媒体披露或社会反应强烈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造成工作非常被动。
近几年来,平南法院采取有效措施改变这一被动局面,拓宽外部监督渠道。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主要是做到“六个主动”,即主动转变观念,提高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虚心接受监督评议;主动及时办理人大交办的各类督办案件、信访案件;主动向人大请示汇报,争取人大理解支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审案,确保公正执法;主动走访人大代表,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二是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平南法院由专门负责有宣传职能的研究室加强与各种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舆论监督的动态,认真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主动接受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平南法院在聘请的执法监督员方面,政协委员也有一定的比例,便于接受政协方面的监督。此外,还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专人办理、分工协作、层层负责,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此外,平南法院除了公布投诉电话、举报电子邮箱外,每年还开展“进社区入农户”活动,组织调查组到百姓家,调查了解群众对平南法院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在公正文明执法方面,尤其是审判纪律和工作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总之,平南法院通过“五大转变”,强化了执法监督的力度,使执法监督工作步入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得到不断提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理念在法院的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平南法院决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工作力度,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