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高院《关于开展“全区优秀法院”、“全区优秀法官”评选活动的通知》(桂高法〔2012〕151号)精神和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以下拟表彰的全区优秀法院、全区优秀法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2年8月30日至9月5日,共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高院纪检组、政治部反映情况,书面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群众来信反映或举报,受法律保护。
一、全区优秀法院 (10个):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那坡县人民法院
岑溪市人民法院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临桂县人民法院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二、全区优秀法官 (10人):
陈 文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蓝 彬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潘锦波 苍梧县人民法院石桥中心人民法庭庭长
贺 亮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蒙志华 大新县人民法院雷平人民法庭庭长
韦永辉 忻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罗 豪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庭)局(庭)长
韦 龙 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张黔鄂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黄月岸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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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部:0771—5788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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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