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至6日,桂林市两级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推进工作会议在兴安县召开。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市中级人民法院廉政监察员、司法巡查办和纪检监察室全体人员,17个区县法院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会议由中级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波主持。
会上,兴安县委常委、政法书记蒋世雨同志代表县四家班子、兴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小平代表兴安法院向与会人员致欢迎辞;市中院纪检组长王波宣读《桂林市法院系统廉政格言警句创作活动获奖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决定》,并为获奖单位颁奖;中院各部门及各基层法院分别就各自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推进工作作了交流发言;市监察室主任叶端华和副主任李柳对全市法院信访工作和纪检业务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市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波对市中院各部门及各基层法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推进工作情况进行了点评、指出存在的问题、布置了下一阶段的工作。
最后,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廖少昆作了重要讲话,首先他对全市两级法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廉政风险防控方面措施得力,效果好、亮点多,达到了共同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同时对全市法院下一阶段积极稳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当前全市法院反腐倡廉的严峻形势,绝不能放松警惕;二是从八个方面指出了全市法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应把握的环节;三是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