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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法院突出全、准、实 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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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韦永英  发布时间:2012-09-18 10:15:59 打印 字号: | |
  为使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取得实效,西林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紧紧抓住查找风险点这一关键环节,采取多项措施查找廉政风险点,确保做到全、准、实,为制定防控措施、建立防控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全”。一是确定重点岗位。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确定院党组和院党组成员以及执行局、立案庭、刑庭和民庭为重点岗位,风险点查找需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二是明确排查责任人,认真组织排查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为院党组廉政风险点排查第一责任人;各分管副院长为各相应分管庭室廉政风险点排查第一责任人,各庭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三是明确排查对象。全院14个庭室、部门及所有干警,无论职务高低、岗位轻重,都进行了风险点排查,做到部门及人员全覆盖。并要求各庭室、部门及个人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规定,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认真查找本庭室、部门及个人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准”。为找准、找齐各重点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部门与部门之间,单位内部同事之间,本着真诚帮助,有效提醒,共同提高的目的开展互查。各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部门、部门领导及个人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进行认真的审核把关,并提出自己的意见,然后由各庭室、部门及个人进行补充、修改,直至分管领导通过签字后报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庭室、部门领导以及个人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再进行认真审核,重重把关,确保风险点找“准”。

    “实”。在查找廉政风险点的过程中,该院十分注重在“实”字上做文章,要求院领导班子和各庭室具体岗位在查找廉政风险点时,必须对照具体的庭室工作职责、岗位目标职责,制定出业务流程图,查找出本庭室每个岗位的廉政风险点、经庭室全体人员集体讨论、修改后再交由院分管领导审核,保证工作不流于形式,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来源:西林县法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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