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和希望,不断推动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司法制度建设,是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实现全社会共同重视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事业的重要一环。2009年以来,凤山法院把少年审判工作放到对祖国未来负责的高度,紧紧把握少年审判的特点,切实执行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立足本职工作,大胆开拓创新,不断延伸审判职能作用,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取得一些成效的同时也遇到了一些仍需解决的难题和困扰。
一、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
2009年至2012年9月,凤山县人民法院收、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4件、32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刑罚18人,占56.25%;拘役1人,3.12%;非监禁刑13人,占40.63%。在32人中,14岁至16岁未成年犯为0%,16岁-17岁未成年犯为7人,占21.9%,17岁至18岁未成年犯为25人,占78.1%。
二、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特点
1、未成年犯罪案件以侵财和侵犯人身类案件为主。2009年以来,未成年犯罪案件中盗窃案件11件,抢劫案件3件,故意伤害案件7件,强奸案件2件,这四种案件占总案件24件中的95.83%。2、收案比重基本稳定。2009年以来,每年未成年犯收案数占全年总收案数介于8%-10%之间,比重基本稳定。3、未成年犯罪人数逐年递减,共同犯罪案件有所增加。在所收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人数逐年呈递减趋势,但共同犯罪案件有所增加,二人以上共同犯罪所占比重2009年为0%,2010年为14.29%,2011年为25%,2012截止9月为40%。4、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在校大专生1人,在校高中生2人,小学文化1人,初中文化27人,而这27人中,有22人初中未毕业便辍学,处于无业状态。5、未成年犯再犯率为零。
三、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分析
1、未成年人自主意识较差,结识社会不良青年,逐渐走上犯罪道路。未成年人因自身身心发育不完整,极易受到社会上享乐主义和哥们义气风气的影响,在社会混迹青年的邀约、鼓动下,逐步走上犯罪道路。如16岁的在校高中一年级学生廖某,从乡下来到县城高中读书后,逐渐结识一些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沾染上抽烟、喝酒恶习,崇尚江湖习气,受人鼓动后,与他人共同盗窃财物,而受到刑事处罚。2、学校、社会教育、监管措施不力。学校、社会开展的法制教育力度不够,司法部门在学校设立的法制副校长形同虚设,没有起到应有的法制宣传、预防犯罪的作用;文化、公安等执法部门对网吧、娱乐场所等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监管不到位,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玩乐,无心向学。如初中生韦某,长期在网吧玩网络游戏,后因无钱上网,便持刀抢劫他人钱财,被以抢劫罪判处刑罚。3、父母监管不到位。由于凤山县当地经济较差,许多群众都靠外出务工挣钱养家,无法对孩子进行监管。许多家庭是爷爷、奶奶与未成年孙子、孙女在家,爷爷、奶奶年龄都较大、基本没有文化,未成年人基本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
四、未成年人刑事审判采取的主要措施
1、加强未成年人审判组织保障。凤山法院每年年初都召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往年未成年刑事案件的特点、变化,部署新一年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成立未成人审判领导小组,指定、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热爱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和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法官,负责审理未成年人案件。
2、加强基础建设,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提供有力物质保障。2009年以来,凤山法院先后投入8万余元,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配置了专门的少年审判法庭,购置了专门的少年审判圆桌椅,将少年审判流程、少年审判细则等有关少年审判的制度上墙,并对少年审判庭内进行人性化、温馨化的装修,改变了过去未成年人审判与成年人审判场所无异的状况。2009年以来,凤山县法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均采用圆桌审判方式。
3、“三延伸一联动”全力做好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一是向案前延伸。凤山法院主动与公诉机关进行诉讼联动,在审查起诉阶段即介入未成年人案件,与公诉机关一起对未成年人性格特点、家庭环境、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等进行调查,寻找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为案件审理提供参考。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犯,又系初犯、偶犯、悔罪表现好的,建议公诉机关不予起诉。二是延伸庭审程序和裁判文书说理。将庭审查明案件事实与法庭教育并重,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法官与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监护人、公诉人、老师、妇联代表等共同有针对性的剖析导致未成年人犯罪性格特点、家庭情况、学校、社会交往,并提出今后面对这些未成年人的改进方法和注意重点;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将庭审教育中的深刻剖析写入裁判文书、寄语卡片给未成年被告人以警醒。三是与检察、公安、司法、妇联、关工委、学校、社区联动对未成人犯进行矫正。对未成年人案件秉持案结事不了的工作理念,在未成年人案件审结后,积极与检察、公安、司法、妇联、关工委、学校、社区联络,定期或不定期对未成年人进行回访帮教。
4、多形式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通过邀请在校生到法院旁听案件审理、少年法官进校园普法、法院开放日、圩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和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社会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
五、未成年人审判遇到的问题和建议
1、没有专门的未成年人审判组织机构,难以保障未成人审判质量的持续良好。现行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机制,虽指定专人对未成年人案件进行审理,但同时法官又从事其他案件的审理和业务办理,难以专心于少年审判。
2、少年审判法官的能力有待提升。少年审判工作是一门专业性较高的工作,不仅要求少年审判法官具有基本的法官素养、法律知识,还要求具有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专业知识,但多数少年审判法官都只是法律知识较丰富,这就难以全面的对未成年人进行全面有效的帮教。建议加强对少年审判法官的相关业务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
3、全社会没有形成保护、帮助未成年犯回归社会的良性互动机制。社会上对未成年人犯常常怀有敌意或戒心,为其贴上犯罪人的标签,对其回归社会、重新生活带来极大的心理障碍和现实阻碍。建议司法、关工委、妇联等部门加大宣传工作和社会沟通协调力度,与社会各界一道开展好未成年人的帮教,促使全社会形成帮助、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