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客观要求。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人民法院广大干警明确了政治方向、宗旨意识和价值取向,人民法院干警要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
法院队伍是法院的主体,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者。人民法院要更好地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和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关键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由于历史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凌云法院在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队伍整体素质与新形势下的法院工作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审判工作的全面发展,为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全院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找准法院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从而更好地落实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措施,建设起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确保司法公正。
【关键词】队伍建设 取得成效 存在问题 对策建议
引言
多年来,凌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先进的司法理念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严格的制度管理人,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品格高尚的法院队伍,30多年来干警无一人存在违法违纪行为,2012年获得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全区法院公正廉洁模范法院”称号。在新形势下,构建和谐社会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更需要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工作,提高广大法官干警综合素质和审判的能力和水平,自觉为民司法,自觉为民服务,促进社会和谐进程。本文中笔者通过对凌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分析归纳,阐述队伍建设工作存在的特点及问题,并试提出自己肤浅的意见和建议,以对我市法院的队伍建设工作起到一些建设性的启发。
一、凌云基本概况
凌云,地处广西西北部,云贵高原东南边缘。全县总面积2037.46平方公里,海拔在210至2062米之间。全县人口20万人,居住着壮、汉、瑶、苗、侗、哈尼、仫佬、水、满、高山等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55.8%。全县8个乡镇中有4个是瑶族乡。因全境62%的喀斯特地形,自然条件极为恶劣,是百色革命老区经济欠发达的县份,亦为国家划定的特困县之一。
二、凌云法院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现有机构、干警队伍的基本状况
2002年机构改革时,县编办核定我院设置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纪检组(监察室)、政工科、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局)、法警大队。按有关文件规定设有3个人民法庭:逻楼人民法庭、加尤人民法庭、伶站人民法庭。2012年6月增设审管办,现共有12个内设机构。
(二)编制情况
按自治区编办桂编办发[2012]100号文件《关于增加百色市法院系统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核定该院政法专项编制为58人。实有在岗52人,我院空缺政法专项编制5人。
(三)现有人数
该院实有人数57人,政法专项编制为52人,事业编制工人3人,县财政供养不占编制的2人。
(四)干警职工政治面貌和性别比例
现有在岗57人中,党员干警37人,团员干警7人,群众13人。分别占干警职工总数的64.9%、12.28%、22.82%。男干警50人,占总人数87.72%,女干警17人,占干警总人数12.28%。
(五)年龄层次
现有在岗57人中,30岁以下10人,31-35周岁8人,36-45周岁22人,46-55周岁15人,56岁以上2人。分别占干警职工总数的17.54%、14.04%、38.6%、26.32%、3.5%。
(六)学历情况
现有在岗57人中,高中以下学历4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7.02%,大专学历13人(其中在职教育11人,全日制教育2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22.81%;本科学历人数37人(其中在职教育30人,全日制教育7人,且仅一人为法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64.91%;在职研究生学历3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5.26 %。
(七)职级情况
现有在岗57人中,副处1人,正科18人(含主任科员3人),副科5人,科员28 人,工人3人,不占编制2人,分别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1.75%、31.58%、8.77%、49.12%、5.26%、3.51%。
(八)法律职务
1、现有审判人员25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43.86%,其中有法官职级的23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40.35%(四级高级法官11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19.30%)、一级法官3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5.26%)、三级法官4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7.02%)、四级法官5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8.77%)),有审判资格的人员中副科以上审判人员18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31.58%(包括院长1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1.75%)、副院长3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5.26%)、副书记1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1.75%)、专职审委委员1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1.75%)、审委会委员兼庭长1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1.75%)、庭长5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8.77%)、副庭长4名(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7.02%)、审判员2名(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3.51%)),科员级审判员6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10.53%)、助审员1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1.75%)。
2、2011年通过司法考试并已参加了预备法官培训班的人员8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14.04%。
3、现有书记员6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10.52%。
4、正式法警8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14.04%,事业编法警1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1.75%。
5、其它审判辅助人员9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15.79%(司法行政人员4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7.02%),工勤人员5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8.77%))。
(九)进途径情况
现有在岗57人中,通过交流形式进入法院的2人,军转干部1人,毕业分配6人,招录17人,从其他单位调入20人,选调生4人,定向委培生2人,分别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3.51%、1.75%、10.53%、29.82%、35.88%。
二、新形势下凌云法院队伍建设出现的新变化
(一)队伍的文化结构逐步提升,专业文化素质普遍提高
长期以来,凌云法院狠抓干警职业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岗位大练兵、岗位轮训、短期业务培训、派干警到上级法院跟班学习、请上级法院专家到院授课、鼓励干警专升本、本升研学历教育和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等形式,提升干警学历层次。目前,队伍的学历层次普遍提高,干警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不断丰富,知识面不断扩大,专业文化素质普遍得到提高。据统计,2002年年底,凌云法院实有干警职工47人,大专学历39人,中专以下学历8人,无一人为本科以上学历。至2012年,全院57名干警职工中,有40名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占在职干警职工总人数的70.18%,较2002年有了质的飞跃。
(二)队伍年龄结构逐步合理,领导干部趋向年轻化
2002年,根据上级法院和凌云县委的部署,凌云法院进行机构改革,合理设置法院内设机构和精简在编人员,一批年龄接近退休或具有30年以上工龄的同志提前离岗或退休,此后,经过竞争上岗、提拔等形式,现一大批年轻有为的干部走向领导岗位,法院队伍的整体年龄结构有了大的变化,据统计,目前,凌云法院40岁以下的干警职工28人,占在职干警职工总人数的49.12%,中层领导中45岁以下的11人,占在职干警职工总人数的19.30%。
(三)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逐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变
多年来,凌云法院始终把队伍政治思想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关键来抓,通过深入开展一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队伍的审判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进一步转变,“六个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公正意识、廉洁意识、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立功受奖的先进个人,全院上下形成一种学、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整个队伍呈现出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状态,呈现新面貌。30多年来干警无一人存在违法违纪行为,2012年获得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全区法院公正廉洁模范法院”称号。
(四)执法办案和服务群众能力水平不断提高
正得益于长期坚持不懈地抓队伍建设,队伍综合素质逐年提高,人民法院的“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主题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干警公正廉洁执法意识大大增强,法院审判质量效率逐年提高,近两年来,审判质量效率各项指标均排全市法院前列,服务群众的意识、能力和水平也进一步提升,2007年以来,凌云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率均名列全市法院首位,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
(五)队伍管理工作进一步改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岗位职责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廉政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基本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树立制度权威,法院队伍管理步入良性、规范化的轨道,干警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
(六)队伍凝聚力逐步增强,队伍形象逐年提升
通过开展各种主题教育活动,全院干警司法亲民,为民、便民意识得到增强,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力度明显加大,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并取得执法办案和服务群众能力水平逐年提高的良好效果,使得广大干警从从事各项工作中收获成果,在争先创优中立功受奖,激发干警工作激情,提升干警工作积极性,提升队伍凝聚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队伍公信力和队伍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当前法院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
(一)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1、高层次、复合型专业人才甚少。目前,全院虽有本科以上学历人数40人,但大部分干警(为33人,占全院干警职工的57.89%,全日制教育的7人,占全院干警职工的12.28%,整个院仅有1名全日制教育法律本科毕业生)的学历是在职教育取得的第二、三学历。
2、少数法官干警业务知识更新不快。部分干警虽然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审判工作经验,但由于是“半路出家”, 法学理论水平不高,且对法律知识缺乏系统的学习,整体业务能力不强,业务知识更新不快,表现在执法办案中,如对证据的认证水平、对法律的理解能力和适用水平、法律文书制作水平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的提高。
3、少数法官干警“六个意识”不强。多年来,虽然经过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和不断加强廉政建设教育,在很大程度上筑牢干警廉洁和道德底线,但由于队伍整体素质还不够高,少数法官干警的大局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公正意识、廉洁意识、服务意识还不够强,主要表现在执法办案中:一些法官就案办案、孤立办案,不能很好地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个别法官工作责任心不强,办案拖拉,甚至超审限;个别干警“名利”思想严重,强调经济利益,对待遇和福利看的高于事业,没有奉献精神;一些法官干警工作标准不高,仅仅满足于个人不出事、领导不批评、群众不告状,审判、办事质量和效率不高;个别法官干警不注意职业道德修养,言行举止有损法院、法官良好形象;个别法官干警服务意识差,对待当事人、群众有冷、硬、横、蛮等现象;个别法官干警纪律松散,上班、开会等经常迟到、早退,懒惰散漫,玩心重,事业心不强,工作不推不动,学习消极应付。
4、学习培训不系统,面窄,流于形式,达不到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的目的。虽每年上级法院、自治区法官学院或本院举办各种业务培训班,但由于经费、师资等因素的限制,法官干警能够参加培训的机会少之又少,有的法官甚至几年都没有机会到上级法院参加一次培训,同时,培训内容大多是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属“应急式”的学习培训,缺乏科学性、系统性和全面性,学习面窄,受训人员少,这样难以达到通过学习培训来全面、及时更新广大法官干警理论知识和法律知识的目的。而本院举办的集中学习培训则因内容、师资等原因多半流于形式,有的甚至是以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为目的,搞形式主义,学而无用。
(二)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利益格局不断变化和调整,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凌云法院近年来案件数量不断增长,平均每年都在1200件以上,审判任务重与人员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案多人少”现象严重,工作压力非常大,案多人少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质量和效率,同时也给涉诉信访稳定带来了隐患;由于退休、“门槛”过高进人渠道不畅、待遇低吸收不了人才、人才外流等原因,我院干警人数逐年减少,目前,我院有13名法官干警工龄已满30年以上,随时退休。而一线审判人员仅13人,年人均审理案件92件,人民法庭审判人员每年审理案件都在150件以上。案多人少,审判力量薄弱的矛盾日益突出。
(三)人员结构不合理日益凸现
1、整体人员结构不合理。现有干警职工的57人中,审判人员仅为25人,占43.86%。
2、审判人员结构不合理。现有的25名审判人员中,没有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领导、行政部门、立案庭和审管办等部门的法官多,一线审判人员少。
3、中层干部岗位空缺较多。我院12个内设机构中有4个是副科级干部或副庭长(3个人民法庭)主持工作,1个机构是审判员主持工作。各庭室科队基本空缺领导:办公室缺副主任,纪检组缺组长,监察室缺副主任,政工科缺科长,立案庭缺副庭长,民一庭缺正副庭长、行政庭缺正副庭长,民二庭缺副庭长,审监庭缺副庭长,司法警察大队缺大队长,3个人民法庭缺庭长。
由于没有配备好中层领导,负责同志虽在各自工作岗位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因只是“临时负责”,职责不符,工作起来“名不正、言不顺”,不敢管理,加之责任与待遇不符,工作压力大,工资收入低等原因,不愿认真管理,工作上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4、进人渠道不畅,法官断层问题严重。凌云法院现有法官23名,50岁以上的8人,占34.78%,40—50岁的9人占39.13%,35—40岁的4人,占17.39 %,35岁以下的2人,占8.7%。由统计可以看出,有73.91%的法官年龄在40岁以上。就目前现状,案多人少的矛盾已经相当突出,法官的年龄结构日趋老化,目前,有9名法官工作已满30年以上,随时面临退休离岗,这种结构对法院审判事业的发展十分不利。同时,因法院进入门槛的提高,法院进人较难,几年来凌云法院都没有招到法律本科大学生。由于法官的待遇跟不上,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不愿进入法院工作,如果再过5—10年, 法官队伍如果不能及时补充,将出现无人办案的现象。
(四)法院干警工资福利待遇低,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
法院法官干警职业素质要求高,任职条件要求严,但因凌云为国家贫困县、地方财力十分困难,干警工资福利比全市其他法院有一定的差距,同一个地方,法官的收入与税务、工商相比相关甚远,甚至比党委、政府一些职能部门的人员都低,法官的奉献与其所得到的待遇反差太大,高要求与低保障形成的矛盾十分突出。同时,长期的低收入,必将严重影响干警工作积极性和法院队伍的长远稳定。
(五)法院对人才的吸引力下降,人员流失现象严重
推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以后,法院的“门槛”提高,但由于缺乏相关的职业保障,干警的工资福利、级别待遇不高,使得法官职业没有吸引力,法院留不住人才,更是谈不上引进高素质的人才,人员流失现象却呈上升趋势。2010年以来,凌云法院招考入5人,但通过各种形式调出人员2人,且目前又有2人已通过报考单位的考核,随时可能调出,人才流失现象非常严重。现行的用人制度造成了法院进人难、人才留住难、干部交流难的“三难”局面,致使法院队伍缺乏应有的生机和活力。
(六)法官心理压力过大,身体健康状况堪忧
凌云法院从近三年对干警的体检情况看,近95%的法官出现不同程度的疾病,其健康状况和身体素质令人担忧,主要原因是工作压力大、生活没有规律、医疗条件差,许多法官经常放弃节假日,晚上加班加点,长期超负荷工作,精神紧张疲劳,身心处于高度紧张、疲劳的状态,心理压力和消极情绪得不到有效舒解,影响了健康状况。其中患有“三高”、胃病、风湿病、颈(腰)椎病等疾病的人较多,而这些同志目前仍在坚持工作,法官干警身体状况令人担忧。
(七)队伍管理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
一是一些规章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需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补充完善。二是未建立法官分类管理制度,少数法官或有审判资格的干警还从事后勤、政工、法警等工作,浪费审判资源。目前,凌云法院在这些岗位上工作的法官3人、有审判资格的干警2人,占审判人员总数的20%。三是内部管理还有薄弱环节,工作纰漏时有发生。部门与部门之间,人与人之间相互配合不够紧密,工作效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四、解决法院队伍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宗旨意识,结合开展的各项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培养和强化干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大局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真正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名与利的关系,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提高干警立足本职工作、服务大局、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办案能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加强对法官干警素质的培养,在培训内容上从传统学习教育到现代职业能力的转变,着眼目标,立足实际,大力开展符合实际的职业培训工作,着力提高法官把握大局的能力、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注重实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达到学以致用。在培训方式上实现从面对面授课到现代网络远程教育的转变,节约审判资源,尽量避免学习影响工作。紧跟时代要求,进一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逐步培养成审判型、专家型法官和审判业务骨干,形成有梯次的人才队伍。增强培训的实效性,并加大培训经费的投入,增拨政法专项培训经费,实行培训全免费,以保障法院培训工作的正常运转,保证教育培训目的真正实现。同时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加大对通过司法考试干警的奖励力度,提高干警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三)畅通进人渠道,不断补充新生力量,增强发展后劲
建立畅通的人才流动机制,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从社会法律人才队伍中选调优秀人才,充实法院队伍。同时探索建立吸引优秀人才和留住优秀人才的机制,按照从优待警的原则,帮助干警解决实际困难。
(四)建立法院干警福利待遇保障长效机制,减少人才流失,稳定法院队伍
法官干警待遇偏低是当前西部法院难以招录人才、难以留住人才的一个关键问题。因此,提高法院干警的待遇已成为当务之急。根据西部基层法院法官干警的职业特点,合理调整收入水平,对法官干警的工资、福利实行垂直管理,逐级划拨,并逐步实行高薪养廉,提高基层法官职业的吸引力。并在法官住房、子女上学、子女及家属就业等方面优先考虑,解决法官的后顾之忧,保证干警专心审判工作。
(五)状大法官队伍,解决法官断层问题
目前实行的内部司法考试分级制度是一个有效的办法,我们认为今后应更进一步适当降低取得西部基层法官资格的标准,以缓解案多人少,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的困境。
(六)建立法官分类管理制度,禁止法官从事后勤、政工、法警等工作
该院在纪检、政工、法警等岗位上工作的法官5人,占法官总数的20%,是一个不小比例,这也是造成案多人少的一个原因。但是,要解决这一问题,还必须要出台一些确保这些岗位有人工作的配套政策。目前的凡进必考政策,是导致这一现象存在的主要原因。要建立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对于法官可以沿用现在凡进必考及严格的资格准入制度,而对于纪检、政工、法警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可放宽条件,自由出入,由地方政府人事部门配备。
(七)建立关爱干警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
将关心和爱护干警保障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开设心理咨询与心理讲座以帮助法官干警减轻心理负荷,尊重法官干警的健康权和休息权,尽最大努力为他们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多予以理解和支持,积极为法官提供调节、放松、交流、沟通的平台。关心法官干警健康,定期为他们体检,并办理各种社会保障手续。努力做到从优待警,要尽可能帮助协调解决法官职级问题,家庭、子女就业、就学等问题,使法官感觉到法院的温暖,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八)以绩效考评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工作管理
按照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的要求,以绩效考评为导向,修订完善以《目标管理责任制》为核心的配套管理制度,切实提高管理水平。着重加强队伍管理机制,通过建章立制、规范队伍管理,使队伍管理科学化。并坚持以人为本,注意了解干警的内心需求,讲求方式方法,真心关爱干警,公道正派用人,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法官干警的工作热情,从而使干警团结协作,部门与部门之间,人与人之间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工作效能,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