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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山法院形式多样开展学习法官保廉“五字箴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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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桂西  发布时间:2012-11-02 15:57:34 打印 字号: | |
  为确保法院队伍的纯洁性,贯彻落实最高院江必新副院长在2012年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连日来,蒙山县人民法院多渠道,多方位,多形式的开展学习法官保廉“五字箴言”活动,筑牢防腐“篱笆墙”,架起廉政“高压线”,确保“五字箴言”真正成为悬在干警心中的一柄利剑。

    11月1日,蒙山法院集中学习江必新副院长的讲话,深刻领会其讲话精神,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勇要求干警在工作中始终牢记“五字箴言”,常怀敬畏之心,常惧法纪之威,不为物役,不为金迷,恪守职业操守,在思想上筑牢“第一道”防线。认真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使广大干警在面临考验的时候坚持做到功名利禄心不动,灯红酒绿眼不迷,不义之财手不伸,邪风浊流身不歪。

    近段时间以来,该院还组织全体干警通过全体干警会议、党支部会议、部门会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江必新副院长的讲话精神,并要求每个干警撰写一份一千字以上的心得体会,使学习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每个法官自发的将讲话中的名言警句挂在办公楼、审判庭的墙上或者贴在办公桌上,耳濡目染,让“五字箴言”入脑入心,堵塞当事人的不良思想,防患于未然。着力抓好“阳光审判”,尽可能使能够公开的一律公开,将“阳光”渗透到审判过程的各个环节,增强办案透明度;向社会各界公示举报电话号码,接受全社会监督;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实施细则和审务督察工作规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控体系;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学用“五字箴言”进行监督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的力度,确保“五字箴言”不是挂在嘴上,而是落在实处,有效地增强全体干警的勤政廉政意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正廉洁司法带来的实惠和温暖。
来源:蒙山县法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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