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在排查廉政风险点、细化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防控机制制度建设,建立推行廉政风险动态防控机制,切实增强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效性。
自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以来,该院一直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反腐败的治本措施来抓,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常态工作来抓。全院各部门、全体干警通过排查,梳理确认出31个制度风险点,53个部门职能风险点,并按风险发生几率或危害程度确定风险等级,形成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为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该院建立推行廉政风险动态防控机制,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强化监控,变监管为控制,变监督为预防。该院要求各部门、全体干警时刻绷紧廉政风险防控这根弦,采取自我查找和交叉查找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本部门及自身工作展开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通过排查来检验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工作的成效,同时深入、细致地查找是否存在遗漏风险点、新风险点,不断完善廉政防控风险体系,对在自查、排查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