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1月18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由全体廉政监察员及纪检监察人员参加的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法院加强改进司法作风和廉洁自律工作,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党组书记、院长廖少昆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上全体人员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会议要求两级法院的纪检组、监察室要积极发挥监督职能,协调相关庭室部门,采取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切实加强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市两级法院及本院各部门要按照上级机关工作部署,落实开展纪检监察明察暗访工作,对违纪违法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公车(警车)私用、公款吃喝高消费娱乐活动、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行为,严肃查处,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纪检组王波组长就开展司法廉洁教育工作提出具体措施,要求要以这次集中开展司法廉洁教育为契机,全面加强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司法廉洁工作,具体开展以下活动:组织开展家庭助廉活动,通过向家属发放助廉倡议书、助廉短信,慰问等方式,充分发挥家属的助廉、促廉作用,努力营造人民法院风清气正的良好司法环境;在春节前,每个部门组织干警开展一次廉洁自律学习活动,重温《廉政准则》内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法院内网的作用,将警示教育片放到内网上供干警们观看;开展廉洁书画摄影比赛活动等。并要求廉政监察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好作用,对本部门干警及时提醒,防止犯错,坚持“严是爱,宽是害”的理念,教育干警“五慎”;要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工作,重点加强审判、执行部门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廉政监察员将本部门开展工作情况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便于及时掌握情况。
廖少昆院长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显著,全院各部门没有出现违纪违法现象,并提出三点要求:第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落实到位,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和执行;第二、认真开展好这次廉政教育活动,落到实处,真正起到教育意义,达到预期目的;第三、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解决司法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一起同心协力,把队伍廉洁工作搞好,使审判执行工作不受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