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增强全体干警的司法廉洁意识和纪律观念,营造公正廉洁、风清气正的司法形象,1月23日,德保县人民法院召集全院干警召开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动员会。
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1月22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以及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关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改进作风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宣读了《全区法院集中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院党组书记、院长廖安乐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指出,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是推进法院廉政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通过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使全院干警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荣辱观,正确看待和使用手中掌握的权力,提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司法廉洁意识和能力。最后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法院院长工作会议的精神,深刻认识集中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八项规定”、“六项措施”的要求上来。二是要结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要与法院审判执行、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找准切入点、统筹兼顾,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到实际工作中去。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力戒形式主义,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发挥带头作用,确保人人参与此次教育活动,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使大家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动员会结束后,还组织全体干警观看了警示教育片。